词条 | 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释义 | 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创建于2001年7月。随着运行中的不断实践和深化,2004年7月更名为眉山市365行政服务中心。2005年10月18日确定为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 机构简介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于2001年7月,是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行政管理部门。中心与眉山市惠民帮扶中心、全民创业服务中心、全民招商服务中心实行“四心合一”的运行模式。中心进驻窗口单位63个,工作人员249人。其中,行政审批(许可)部门41个,水、电、气、金融等公共服务类单位18个,惠民帮扶窗口4个。中心纳入项目409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231项,行政服务项目137项以及公益服务项目41项。 中心以“全省先进,全国一流”为目标,以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五级服务体系为抓手,强练内功,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全国影响广泛,现在“两集中、两到位”已成为全国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二是中心标准化建设全省标杆。2009年8月6日,全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现场会在眉山市召开,中心大厅标准化建设已成为各市州学习的模本;三是五级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多种创新性便民服务模式在全省推广;四是行政效能成效明显,实现一天办结,形成了独具眉山特色的“三个一”服务模式,即“一道门槛,办好所有事;一张网络,延伸到村社;一支队伍,服务到家门”;五是中心影响力不断提升,《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政务中心取得的成效。2009年,中心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惠民帮扶先进单位。2010年7月27日,省政协民主评议组莅临视察评议,对中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0年中心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 主要职责(一)组织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制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流程;组织协调涉及两个以上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并联或串联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组织制定和实施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协调和督察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协助相关部门监督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收费执行情况。 (二)组织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便民、高效、廉洁、诚信的政务服务;考核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协助监察机关受理行政服务相对人对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交有关机关查处。 (三)组织实施对区县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考核;指导区、县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公安交警车辆管理分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协助招监委管理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管理工作。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现进驻单位共46个。其中行政许可部门40个,监管部门1个,公益类服务单位5个,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整体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市公安交警车辆管理分中心,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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