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由1994年的2.64亿元增至2007年的21.65亿元,年均递增17.57%,14年累计征收116亿元。从2000年1月1日起,承担社保费征收任务,8年来,共征收社保费收入40亿元。从2007年9月1日起,地税部门负责新开征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 1997年,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始探索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统一登记,集中征收,属地管理,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1998年,开始推行计算机开票征税。1999年,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推行纳税人上门申报缴税。2000年,开始推广银行储税划缴、POS机划缴、银行(信用社)代收等缴税方式。2002年,建成了省、市、县、分局四级征管信息网络,实现了征管数据共享;取消现金收税,彻底解决了税款安全问题。2003年,实施“税库、税银”联网办税,确保了税款及时准确入库和结算;实施“税务质疑约谈办法”,推动税收执法向“管理服务型”转变。2005年,广东地税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简称“大集中”系统)在我市上线运行;在全省山区地税率先开通了ETS电子缴税入库系统;依托“大集中”系统开发使用了网上报税系统。2007年,推广使用社保费ETS电子扣缴系统。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每年均被省局评为“三好班子”;2003年以来市局连续5年被市政府评为市直机关作风先进单位;2007年,市局被评为“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所属的7个县级局全部被评为“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征管范围一)营业税;(二)企业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四)城市维护建设税;(五)房产税;(六)车船税;(七)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除外);(八)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税除外);(九)城镇土地使用税;(十)土地增值税;(十一)教育费附加;(十二)文化事业建设费;(十三)社会保险费。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局长李万清: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张世光: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及机关工、青、妇工作;联系大埔县地税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坤泉:分管纪检组及监察室、系统党廉行风建设及内审工作;联系蕉岭县地税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饶羽平:分管法规科、税政科、征收管理科工作;联系梅县、五华县地税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管仕浩:分管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地方税收研究会、市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联系梅江区地税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甘广木:分管规费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稽查局及市局扶贫工作;联系兴宁市、丰顺县地税局。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廖永新:分管信息管理科、纳税人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平远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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