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英杰 |
释义 | 1.河北省书法家马英杰,男,1942年出生,河北卢龙县人。1966年大学毕业后长期从事党的宣传工作,曾在县委,省委宣传部工作多年。退休前任河北师大党委副书记,教授。现为河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北省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顾问,河北省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省直分会副会长。受家父影响。自幼爱好书法和绘画。退休后专供书法,尤其楷书和草书。楷书主习颜真卿,草书习“二王”,张旭个怀素。多次参加省内外书法展并获奖,作品编入《中国书画名家大典》等。并被十多家书院收藏。参加作品在韩国等无过巡展,并被韩国书法协会收藏。 2.中央纪委副秘书长马英杰 河北省高阳县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到冀中八分区司令部、军区司令部、沧县军分区,参加对敌斗争,数次立功受奖。解放后,调到唐山军分区工作,1954年转业到中央轻工部做组织工作,1976年任轻工部干校党委书记兼校长,1979年调到中央纪委工作,历任中央纪委第四检查室副主任、主任,全国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主任,中央“两案”审理办公室主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还曾担任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2000年6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3.吴忠市政协主席简介马英杰 男,1951年5月出生,宁夏同心县人,回族,中共党员,大学普通班学历,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九届委员会委员,现任吴忠市政协主席,高级工程师。 履历1967年至1973年在吴忠配件厂工作。1973年至1976年在太原重型机械学院铸造专业学习。1976年至1984年在吴忠配件厂铸造车间任技术员、车间主任。1984年至1992年任原吴忠市(现利通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局长。1993年至1998年任原吴忠市(现利通区)副市长。1998年至2001年任中共利通区委副书记、利通区区长。2001年4月至10月任中共灵武市委副书记、灵武市代市长。2001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吴忠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委员。2005年1月至今任现职。 吴忠市第一、二次党代会代表,第一、二届吴忠市人大代表。 相关曾多次被自治区和吴忠市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国家级和自治区、市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10余篇。 4.通辽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医政科、人事科;分管对口二级单位:市中心血站、市传染病医院、市铁路医院、市神经精神病院、市医疗器械管理站、市眼病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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