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屯乡 |
释义 | 清河县马屯乡马屯乡位于清河县城西偏南9公里处,东为城关乡,南邻王官庄镇、小屯乡,西与威县相连,北与南宫接壤。辖13个行政村,有2212户,964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3人。1958年属清河公社,1961年建立马屯公社,1984年改乡。面积27平方公里,有沙荒地7000亩,沙丘近百个,土壤全含沙质。清凉江在乡境北界通过。耕地12918亩,其中水浇地7168亩。村村有果园,栽种山楂、桃、梨、山楂等。主种小麦、玉米、谷子、棉花、花生等。1949年粮食亩产不足30公斤,1989年达191公斤。乡办企业有修造站、砖瓦厂、橡胶厂、铸件厂等。有中学1所,小学14所,村办医疗站13个。敬老院1所。邢台~清河公路过境。 乡政府所在地马屯。有236户,1039人;耕地1323亩,其中水浇地950亩。砖厂1座。以农为主,兼种果林,主产苹果、桃、梨、山楂等。个体商业有烟酒、百货、日杂、饮食业等。家庭工副业汽车配件。据传,该村系明朝马氏所建,原名马家屯,后简称马屯。 原孟津县马屯乡原马屯乡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县境西部,属丘陵山区。乡政府所在地北马屯村距县城9公里。东与城关镇、王良乡毗邻,西与横水乡、煤窑乡接壤,南与常袋乡交界,北与济源县隔河相望。东西宽7.4公里,南北长13公里,总面积63.6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8.42%。1956年设马屯公社,1984年改乡,1990年建镇。2000年,马屯镇改成小浪底镇。2005年,孟津县乡镇区划调整:撤销黄鹿山乡,其行政区域划归小浪底镇管辖。 民国初年,马屯地区属马屯镇管辖。1928年马屯为孟津县第四区,1936年改为第三区。1940年改为瀍源乡,下设联保、保和甲。1948年解放后,马屯为第一区。下设乡、村、闾。1955年11月,马屯改为第二区。1956年撤区建马屯乡,1958年建立马屯人民公社。1984年马屯公社改为马屯乡。1985年下辖20个行政村,129个自然村,199个居民组。有5984户,28766人,耕地面积52462亩,人均1.83亩。 马屯乡耕地大部是梯田。虽有瀍河过境,但水量很小,难收灌溉之利。瀍河两岸仅有小井数眼可用辘轳、水车提水浇地。建国后水利工程发展较快,从60年代起到1985年,相继打成机井95眼,配套59眼。拥有各种农用排灌机械192台,其中水泵133台,喷灌机械11套,田间水渠总长18000多米,有效灌溉面积4763亩。闻名的小浪底水利工程在境内。 1985年全乡农业机械总动力为5416.5马力。各种拖拉机45台,机引农具28台,脱粒机113台,农产品加工机械227部,胶轮架子车4340辆。 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农业产量逐年提高。1984年粮食亩产达到591斤,总产2618万斤,1985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粮食总产仍达1691万斤,人均占有粮食588斤。1979年后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不断扩大,1985年面积为8127亩,其中烟叶6497亩,农业总产值为603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人均产值为209.61元。 马屯乡有大量的荒山荒坡,建国后林业发展较快。1957年仅果林即达2000余亩,1958年因“大搞钢铁”,林木砍伐殆尽。1979年后,随着“森林法”的颁布和《林权证》的颁发,提高了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1985年全乡植树13.7万株,育苗1000亩;果园面积623亩,水果产量623市担。 1985年大牲畜年末存栏5331头。养牛业已开始由役使向商品转化。1985年产牛肉24000公斤,牛奶3000公斤;猪存栏数为4747头,猪肉产量为111000公斤;羊3770只,羊肉14000公斤,羊奶226500公斤。家禽总数为52600只。 50年代末,马屯乡各村先后办起18个副业股,以汽车配件等金属加工业为主,“文化大革命”期间,全乡小工厂一般年产值800多万元。1979年后,乡村企业开始向多层次多样化转化。至1985年全乡有乡办企业6个,从业85人,村办企业19个,从业367人,另外还有415个联合体和专业户,从业人员1112个。 建国后,全乡商业点遍及各村,群众买卖方便,至1985年,共有联办企业84个,个体27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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