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宏俊 |
释义 | 男,1962年7月出生,北京市人,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留校任教,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参加本校研究生院诉讼法专业学位课程进修,获北京市教委教师培训中心结业证书;1996年评为副教授。曾任校团委副书记、法律系年级主任(副处级)。1991年转为专任教师。2002年至2005年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任。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原为律师学教研室)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制度及实务、法律文书学、体育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个人资料姓名:马宏俊 学历: 学士 职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职务: 硕士生导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嘉宾 司法部《律师法》修订专家咨询组成员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员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海淀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 北京市汉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研究领域: 体育法、法律文书、公证律师制度及实务 主要讲授课程: 律师学、司法文书、法律诊所、司法组织学、体育法学 外语语种: 英语 出国经历: 应韩国体育法学会之邀请,三次去韩国参加国际会议及讲学。 2006年5月应邀去参加美国学术会议 代表作: 《法律人的职业行为规则》 《民事公证的理论与实务》 《律师办案思路与技巧》 论文: 《体育侵权中的民事法律责任研究》体育科学2005年第6期 教材: 《法律文书学》 获奖情况1995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宪榟优秀教学三等奖 2002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科研贡献奖 2001——2002年度获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学院的优秀教师奖 2002——2003年度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岳成奖教金 2007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科研项目司法部项目: 1、《律师法》修改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主持人 2、法律文书价值研究 主持人 (在研) 3、公证制度改革研究参加人 体育总局项目: 1、体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主持人(在研) 2、我国户外运动俱乐部的规范和法规研究参加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改课题: 1、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体系及实施方案主持人 2、诊所式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主持人 科研成果教材与专著类 《<律师法>修改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12月15日 《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 《法律人的职业行为规则》(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年12月 《律师办案思路技巧》(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10月 《律师职业行为规则概论》(参编),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年5月 论文类《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法学家》,2006年4月 《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法学家,2005年12月 《论体育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特征及其确立》,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年9月 《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 《我们还需要兼职律师吗——兼职律师存废谈》,中国律师,2005年第7期 《体育侵权中的民事法律责任研究》,体育科学,2005年第6期 《论我国体育经纪人的法律地位》,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谁该走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国公证,2004年7月 《认真对待法律职业行为规则》,法制日报,2004年6月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情感与道德》,中国公证,2004年6月 《论公证权的基本属性》,中国司法,2004年6月 《现场公证的程序规则》,法制日报,2004年5月 《论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其管理》,法哲学与法社会论丛,2003年12月 《大学生受教育权、隐私权的案例分析》,法哲学与法社会论丛,2003年12月 《论体育法律责任》,体育文化导刊,2003年4月 《从范志毅一审败诉看法律适用》,法制日报,2003年3月 《律师频繁“跳槽”现象探讨——人合与资合的统一》,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2月 《公证收费的特性》,中国公证,2002年12月 《论体育法律责任》,全国体育法制建设研讨会文集,2002年11月 《黑衣“法官”你还能“黑”多少久》,中外法治,2002年8月 《论公证机构的中介组织性质》,中国公证,2002年4月 《WTO与中国律师》,法制日报,2002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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