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福华 |
释义 | 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马福华,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衡水市枣强人,1984年3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0.09——1984.07,河北农大园艺系学习; 1984.07——1986.10,衡水市何庄乡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1986.10——1988.10,衡水地委研究室、党史办干事; 1988.10——1996.01,衡水地委行署办公室综合科科员、副科级秘书、科长; 1996.01——1996.07,衡水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1996.07——1998.0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8.04——1998.11,衡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 1998.11——2001.06,衡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1.06——2002.02,衡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2.02——2003.02,衡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兼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00.09—2002.12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02——2003.04,中共衡水市桃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党组书记; 2003.04——2006.05,中共衡水市桃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06.05——2006.06,中共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 2006.06——2010.12,中共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 2010.12——,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业、企业上市融资、民族宗教、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保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王宝军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商银行衡水分行。 负责联系市工会、市工经联工作。 清河县纪委副书记兼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马福华,女,1975年4月出生,汉族,清河县前敖村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清河县教育局工作;1995年10月清河县委组织部科长;2001年4月清河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2007年11月清河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2009年3月清河县政府办副主任兼档案局局长;2010年3月清河县纪委副书记兼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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