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本德 |
释义 | 马本德,1953年生,镇平县人。1965年考入镇平一中,高中毕业后,打过机井、当过民办教师。 郑州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在南阳市文联《躬耕》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 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文学创作,至今已经在《奔流》、《莽原》、《上海文学》、《广州文艺》等刊物上发表中短篇小说多篇(部),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淘金部落》、《马本德小说自选集》。其中,《女教师日记》曾被《小说选刊》、《作品与争鸣》等刊物选载、评介,中篇小说《秋天的太阳》、《在城市屋檐下》分别获《莽原》文学大奖。200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现为河南省作家协会理事、南阳市文联副主席、作协副主席,南阳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马本德的小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80年代初期,其作品有:《三妯娌》(1979年)、《南槐村奇事》(1980年)、《女教师日记》、《毕业歌》(1981年)、《我们两口子》(1982年)、《在希望的田野上》(1983年)、《逃出城市》(1984年)、《娘娘庙》、《老人河之梦》(1985年)等。这一时期,是马本德走入文坛,创作精力较为旺盛和充沛的时期,代表作为《女教师日记》。第二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主要作品有《土匪》、《在那遥远的小山村》、《乡村葬礼》和《又见炊烟,又见炊烟》等。这一阶段是马本德创作的低谷期。第三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的作品有1992年的《秋天的太阳》,1993年的《淘金部落》,1996年的《假坟》,1997年的《浪漫之旅——“回望青春”之一》、《抒情时代——“回望青春”之二》等。代表作为《淘金部落》(又名《城市屋檐下》)。? 综观他这三个阶段的小说特点,虽然稍有变化,但有一根主线却贯穿始终,那就是作家对乡土的怀恋和对城市的认同。他长期生活在农村,后来虽然到了城市,但与乡土的感情却越来越浓。这种情结萦绕在心中,使他笔下的人物都蕴涵着浓浓的乡土之恋、故园之思。不管是长期生活在乡村的农民,还是曾经在乡村生活过的知青,以及从乡间走出来的知识分子,都是“怀乡病者”。故乡是最好的处所,那里有他们魂牵梦萦的亲人,留着他们青春的梦想,还有令人心旌摇荡的难忘的初恋。比如 :罗震川(《老人河之梦》),梅君(《在那遥远的小山村》),珍(《在城市屋檐下》) ,李严、黄宛平(《又见炊烟,又见炊烟》)等。罗震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大学毕业后在城市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梅君以贞节作为代价成了城里人;珍靠本领和心计终于跻身于城市。但当他们在城市站稳了脚跟,拥有了事业、家庭、名誉、地位,可以尽情享受生活时,他们又认为这一切只可以“暂时减缓躯体的疲惫和劳顿,却永远无法解脱心灵深处的厌倦和忧伤”。对城市生活的失望、疲惫、厌倦使他们不约而同地踏上寻觅故园的路。乡村成了他们避风的港湾、精神的家园,罗震川一踏上故乡的土地,“城市的喧嚣和拥挤已经变得相当遥远,长久郁积在心头的苦闷也渐渐地淡释”,“陡然产生一种超然的解脱和亲切感”,那光滑的鹅卵石、光秃秃的巴茅墩、枯黄的葛巴草、静静的白杨林都使他感到亲切和欣慰。梅君在城市里长期飘泊,今天她怀着解脱的愿望归来了,“近乡情更切”,面对家乡和亲人,她真想痛哭一场以宣泄自己满腹的委屈。回城知青李严、黄宛平回到自己曾生活过的小村庄,古朴的乡风村俗,恬静温暖的村庄,辽阔的黄土地,使他们似乎看到了青春和理想,那颗敏感、受伤的心灵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抚慰。酒吧里一曲《北国之春》使来自乡间的女青年珍泪流满面,“想起老家,想起乡下那叫人厌烦又叫人留恋的时光……”人物对故土的眷恋是深挚的,出自生命本然,没有半点矫饰和做作。 ? 然而,当我们对马本德小说的不同阶段进行考察,就会发现他小说的感情倾向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发生 着变化,甚至在同一部作品中前后表现的情感也常有差异。1983年的《在希望的田野上》表现了新一代有知识农民立志用自己的智慧和青春改变家乡的落后面貌,作品充满理想主义色彩,通过玉翠的口表达了对家乡的爱恋:“我们家乡比哪儿都可爱,它虽然闭塞了一点,贫困了一点,但它究竟是我们自己的天地。”“我情愿在家乡这片土地上生活一辈子”。但在《老人河之梦》(1985)中,故乡给予自己儿子的就不再是浪漫的诗情,面对故乡的贫穷和落后,儿子对故乡除了热爱和依恋,而是更多了份忧伤和沉重;《在那遥远的小山村》(1986年)里,梅君最后决心听从父亲嘱托,在城里“好好地工作”,这实际是对城市生活的珍视,这里已隐约透露出一种情感的选择;《秋天的太阳》(1992)中,“我”和肖曼云面对城市的嘈杂和混乱,无限怀恋曾经生活过的小村庄,甚至想再回到上山下乡时代。实际上,对他们来说,城市与乡村是一个“尴尬的两难推理”。正是在犹豫、迷惘和长时间的理性思考之后,1993年,马本德写出了他的代表作《在城市屋檐下》,该篇对生活的把握、对主题的拓展、对人物的刻画,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小说描写了一群乡下人进城拉板车出苦力的艰难历程,他们寄宿在城市屋檐下,靠出苦力生活!炳是在高考落榜后于万般无奈中走进城市加入到拉板车的行列中的。当他走进城市之前,他还带着《第三次浪潮》、《丑陋的中国人》、《戴望舒诗选》,浪漫地设想:“白天干完活,晚上可以灯下看看书、写写诗,到剧院看看电影或者听听音乐,如果哪天天下雨,还可以带上自己的诗稿去杂志社拜访编辑,再见见他所崇拜的几位作家和诗人”,这种想法很快被无情的现实生活吞没。城市是一口巨大的染缸:麦叔将他老命搭了进去,小秃子染上了性病,瑶变成了妓女,惠在丧失了人格、尊严、贞节之后也失去了生命。炳和珍挤进了城市,却成了城市的同流合污者,他们走进城市,是为生计所迫,决不是来寻找精神家园。作者用带有理性的笔调,从农村人眼中看城市,看到城市的丑恶、残忍和阴暗的一面,既批判了城市人的丑陋,也批判了走进城市的农村人的粗俗、放纵。在这里,城市以其强大的诱惑力吸引了炳、珍、惠、老康、老麦们,这些农民向往城市的物质生活,结束了社会转型期自身在生活道路上动摇、矛盾的状态,毅然选择了城市。他们不仅在乡村与城市之间选择,也在理智与情感之间选择。在城市的灯红酒绿、美丽迷人的生活中他们感到乡下生活的沉滞和无趣,更坚定了在城市生活下去的信念。珍直接表白:“我现在真害怕再回乡下”,“宁肯在城里捡破烂,也不想再回老家去”。最后珍和炳成功了,他们在城里有了自己的房子和服装店,享受着人生的豪华与潇洒,虽然有时也产生对城市的恐惧,对乡村的眷恋,但都是刹那间的情绪,他们最终没有回去,炳更慷慨陈词:“城市并不可怕,可怕的往往是我们自己”,并鼓励珍“坚强些”,表现了现代农民对征服城市的自信、决心和勇气。上述作品中人物对乡村与城市的情感态度从总体上看呈现着这样的变化态势:对乡村,依恋情绪由浓而淡,甚至由深深的眷恋发展为坚决的反叛;对城市则由极度的厌倦逃避变为倾心以至全身心投入,对城市的感情也由二元对立走向了互渗和交融。? 马本德对都市的认同是作家理性思考的结果,他一方面关心农民的生存状况,另一方面城市生活又使他看到乡村生活的不足。他的小说向人们揭示了一个现实:乡村不是伊甸园,城市也并非乐土。新一代农民要有勇气去开拓新的生活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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