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绿营 |
释义 | 1 清朝常备兵之一绿(lù)营,清朝常备兵之一。顺治初年﹐清廷在统一全国过程中将收编的明军及其它汉兵﹐参照明军旧制﹐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组建﹐以绿旗为标志﹐称为绿营﹐又称绿旗兵。全国绿营兵额总数﹐时有增减﹐在咸丰以前大约六十万左右﹐较之八旗兵多三四倍。在清代前期﹐尤其是在康熙初平定三藩之乱及在干隆中叶以前的历次战争中﹐绿营都曾起到重要作用。绿营主要是步兵﹐分为战兵和守兵两种﹐此外尚有马兵(骑兵)和水师。其营制分标﹑协﹑营﹑汛四种﹐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所属称标﹐副将所属称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称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称汛。标﹑协管辖一至五营不等﹐营以下分若干汛。每营的人数少则二三百人﹐多则六七百人。按道里远近﹐计水陆冲缓﹐分汛布防。其建制分京师﹑行省﹑边区三个方面。京师设巡捕五营﹐统于步军统领。在内地各直省﹐均有绿营兵驻守﹐但经制及兵额不一﹐其中闽广最多﹐安徽最少。绿营的军职﹐以总督为最高﹐节制总兵以下各级军官。而各省区绿营﹐自巡抚﹑提督﹑总兵各标以下﹐统归所在总督节制。巡抚原则上不节制提镇。但在不设总督的省份及巡抚兼任提督的省份均可节制镇协。此外﹐江苏﹑湖南﹑福建﹑台湾﹑甘肃﹑新疆和贵州等省﹐巡抚也有节制总兵之权。总督﹑巡抚﹑提督﹑总兵除了统辖本标官兵外﹐还兼辖若干协营。个别省份的八旗驻防将军﹐如伊犁将军﹑成都将军亦统辖﹑节制部分绿营兵。在边区﹐新疆﹑蒙古和西藏建立了屯戍制度。地方绿营基本任务是“慎巡守﹐备征调”﹐此外还担负差役﹑西北用兵﹑东南海防和边防﹑屯戍﹑河工﹑漕运﹑守陵等任务。绿营的这一套严密的组织系统﹐发挥了臂指相使的镇压功能﹐成为清王朝维护其统治的主要支柱和武装力量。 同时﹐清统治者为了防止藩镇割据﹐骄兵跋扈﹐在绿营中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第一是以文制武﹐地方绿营的各级统兵官均归地方最高文官统辖或节制。第二是确立了一套互相分权﹐相互牵制的体制。如总督有权节制巡抚﹑提督﹑总兵﹐而提督和部分巡抚也可节制总兵以下各级武官。遂分散和限制了总督的指挥权。又如总督﹑巡抚﹑提督都有调遣兵马的权力﹐但是﹐除了统辖为数不多的本标官兵外﹐都不直接统辖其它镇协营兵。重兵是由总兵管带﹐而总兵虽有管带兵马的职任﹐却无调遣兵马的权力。这都是为了防止兵权过于集中。第三是实行兵皆土著﹐将则调补﹐兵籍和兵饷的发放统归兵部的制度。于是将不得私兵﹐兵不为将有﹐权利悉归中央。 清代中期以前﹐绿营尚称精锐。但以后承平日久﹐营务废弛﹐日趋腐败。自嘉庆初年镇压川楚白莲教起义时即已不能得力﹐至咸丰间镇压太平军时﹐更屡战屡败。于是自同治至光绪年间历经裁汰﹐最后被改编为巡防营﹐失去了常备军的作用﹐绿营之制仅存空名而已。 清代由汉人编成的分驻在地方的武装力量,用绿旗做标志。 2 当代台湾政治集团绿(lǜ)营。 在当代台湾,有蓝营,绿营之说。蓝营、绿营均是对在台湾的一群具共同利益或政治主张接近的政治集团的通称,不是一个正式的组织。 泛蓝联盟,也称“泛蓝阵营”、“泛蓝军”,简称“蓝营”,主要包括中国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及其支持者,之前代表在野的绝大多数,2008年起执政。 泛绿联盟,也称“泛绿阵营”、“泛绿军”,简称“绿营”,主要包括民主进步党、台湾团结联盟及其支持者,可以说是之前的执政联盟,现已下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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