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氯丙烯中毒 |
释义 | 氯丙烯中毒是接触过量氯丙烯引起神经系统损伤为主的疾病。接触过高浓度氯丙烯主要引起因为眼、呼吸道刺激症状、中枢神经麻醉和肾脏损害,但急性中毒罕见。 简介慢性氯丙烯中毒是工业生产中密切接触氯丙烯(烯丙基氯)所致的以周围神经损害为主的疾病。在工业中用以生产甘油与环氧树脂的中间体,以及农药的化学原料时均可接触氯丙烯。它具有高度的挥发性和脂溶性,经呼吸道及皮肤等途径吸收。高浓度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当浓度达156—313mg/立方米时,即可出现流泪、眼部疼痛等症状;783mg/立方米时,咽干、脑闷、头沉 、头晕、嗜睡、全身无力等神经系统症状,脱离后症状迅速消失。长期密切接触氯丙烯工人,出现以多发性周围神经病为主要临床表现。慢性氯丙烯中毒引起的周围神经损害属于轴索变性,受损的神经纤维虽可再生,但恢复缓慢,重度中毒者可长期留下肌萎缩等后遗症。 分级标准 症状皮肤接触可产生轻度刺激,接触部位的深部可有疼痛感。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周围神经病,出现四肢无力,手套袜套样感觉丧失,甚至瘫痪、肌肉萎缩。除脱离接触外,可对症治疗。 分级标准中毒判定具备下列任何一项者: 1.双腿沉重乏力,四肢远端麻木、酸胀、抽痛、发凉等症状,或神经肌电图有疑的神经原性损害,无周围神经损害体征者: 2.仅神经肌电图显示有可疑的神经原性损害而无周围神经损害的典型症状及体征者。 轻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1.对称性的手套、袜套样分布痛觉、触觉、音叉振动觉障碍,同时有跟腱反射减弱; 2.体征轻微或不明显,但神经肌电图显示有肯定的神经原性损害者。 重度中毒同时具有以下四项中任何三项者: 1.四肢肌力减弱肌力3度或不足3度,或有四肢远端肌肉萎缩者: 2.四肢痛觉、触觉、音叉振动觉障碍,多数呈对称性手套袜套样分布,且上界达肘部或膝部者; 3.跟腱反射消失; 4.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原性损害,并有较多自发性失神经电位。 治疗原则可用B族维生素、能量合剂或具有活血通络作用的中药治疗,并辅以体疗、理疗、针灸疗法和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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