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庐江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庐江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成立于1993年4月,负责全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原隶属于巢湖市盐务管理局,2011年8月地级巢湖市撤销,隶属于合肥市盐务管理局。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庐江县公司系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食盐专营批发企业,始建于1975年10月,担负着庐江县28个乡镇120万人口的食盐、工农业用盐以及其他生产生活用盐的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全年销售各类盐7400吨,其中食盐6800吨,公司总资产812万元,目前拥有经营及办公面积用地1063平方米。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运销科、财务科、市场营销科等。 下辖三个批发部以及碘盐包装厂等四个经营单位,控股从事餐饮宾馆服务的庐江县潜龙山庄服务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庐江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庐江县盐业公司经理:郭道祥。 庐江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庐江县盐业公司经理助理:黄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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