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流转会计 |
释义 | 税务会计的一个分支领域。反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等流转税金会计处理和揭示的程序与方法。包括应纳流转税额的确认和计算、流转税的缴纳和退税等环节的会计处理。 简介流转税是国家以政治权力机构的身份对企业营业收入或劳务收入的全体或部分,即流转额或流转量所征收的一种税款,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应纳流转税以有关税法的规定为依据、根据应纳税的流转额与适用税率计算而得。改革后的流转税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 目前,我国的流转税主要增值、营业税。目前我国的增值税为价外税,其余三种为价内税。价外税是企业销售收入的附加,价内税是企业销售收入的扣减。价外税与价内税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价外税不纳入利润表,仅反映企业的纳税义务,即确认应交税金,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价内税不仅纳入利润表,从销售收入中扣除,而且还应确认企业的纳税义务,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应交税金的金额。 相关介绍所得税处理企业实际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账务处理。 国家对企业应征而批准减免的增值税的处理办法,一般有四种形式:一是即征即退,二是先征后退,三是先征税后返还,四是直接减免。前三种办法征免的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以上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都要并入企业计税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现对直接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为何不按直接减免其他流转税的方法不作账务处理的问题,作如下 解释首先,增值税是价外税,国家不允许企业将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并入应税销售额,作为销售额和相应的营业利润的增加,而且要求将它作为国家给企业的一项经济补贴收入单独在利润表专项反映,同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上的“已交税金”下“减免税款”项目栏中加数反映。 第二,直接减免增值税是直接减免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而不需计算销售收入应纳的增值税,因此必须将这部分减免的增值额从含税销售额中分离出来,按税收法规和会制度进行核算。 第三,不论是一般纳税人或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是应税劳务、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企业都应按照“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的公式确定销售额。当然“免税项目销售额”的含义也与其统称的“销售额”相同,就不会有其他的解释了。 处理案例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关于计算应纳流转税方法欠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按当期客户签认的验工计价单确认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流转税。在实际工作中,应以确认收入为主要标志来计算应交纳的流转税,这样既符合税法规定,也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流转税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例题:某施工企业与北方一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0000万元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栋综合大楼,工程于2003年4月开工,预计2005年6月完工。最初,预计工程总成本9500万元,2004年底,由于钢材价格上涨等因素调整了预计总成本,预计工程总成本已达到10100万元。该施工企业于2005年4月提前两个月完成了合同,工程优良,客户同意支付奖励款150万元。假定:营业税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 有关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至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本 4000 8600 10050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5500 1500 0 已结算合同价款 4500 4800 850 实际收到价款 4365 4656 1129 2003年 合同收入=10000×(4000÷9500)×100%=4200(万元) 1、会计期末,施工企业按照合同完工百分比计算合同收入时,即根据合同收入来计算应交纳流转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8.6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6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8.82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3.78 2、实际交纳过程的两种情况 (1)客户结算合同价款时,施工企业开具发票,按客户结算合同价款计算交纳流转税,或客户代扣代交流转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35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9.45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4.05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48.5 (2)客户在施工期内未进行阶段性结算合同价款时,施工企业按会计期末确认的合同收入交纳流转税。(或按收到客户预付款计算交纳流转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6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8.82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3.78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38.6 年终,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三个子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按完工百分比确认的收入与客户结算合同价款之间计算交纳流转税的差额,说明施工企业未完成阶段性工程量而客户已结算了合同价款。如为贷方余额,则说明纳税时间所致。 2004年 合同收入=10000×(8600÷10100)×100%-4200=4300(万元) 3、会计期末,施工企业按照合同完工百分比计算合同收入时,即根据合同收入来计算应交纳流转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41.9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9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9.03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3.87 4、实际交纳过程的两种情况 (1)客户结算合同价款时,施工企业开具发票,按客户结算合同价款计算交纳流转税,或客户代扣代交流转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44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08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4.32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58.4 (2)客户在施工期内未进行阶段性结算合同价款时,施工企业按会计期末确认的合同收入交纳流转税。(或按收到客户预付款计算交纳流转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9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9.03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3.87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41.9 2005年 合同收入=(10000+150)-8500=1650(万元) 5、会计期末,施工企业按照合同总收入减去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计算算应交纳流转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4.45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9.5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465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1.485 6、实际交纳过程的两种情况 (1)客户结算合同价款时,施工企业开具发票,按客户结算合同价款计算交纳流转税,或客户代扣代交流转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5.5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785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0.765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28.05 (2)客户在完工后结算合同价款,施工企业按合同总收入减去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计算交纳流转税。(或按收到客户剩余合同价款计算交纳流转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9.5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465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1.485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5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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