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于义 |
释义 | 刘于义 (1675—1748) 清江南武进(今江苏常州)人,字喻旃,号蔚冈。由翰林起家。雍正间,充日讲官起居注,迁侍讲学士、顺天府尹。历官户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擢刑部尚书摄直隶总督。镇压直隶饥民反抗,杀戮百余人。旋改署陕西总督,在任屯田筑堡,抚集流民。屡次上疏论时政,请贮米山西济赈,宽治直隶劫粮案;筹划甘、凉农垦,水利及直隶河道堤闸,多得准行。雍正末年曾任钦差大臣,驻肃州专理军储,颇有政绩。乾隆初,以事罢官。寻复起为直隶布政使、山西巡抚,累迁为吏部尚书。乾隆十三年卒。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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