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波 男,1963年8月生,天津市人,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历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主任,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院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0年9月任现职。
刘金波 1922年出生,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曾在“宝文成”雕漆坊学徒,曾任北京雕漆厂工艺美术师。代表作《剔红蜀山行盘》、《20吋水漫金山寺盘》、《牧鹿笔筒》、《北京风景》、《金融风险》等。经常制造仿旧文物,修复古代雕漆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