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红宇 |
释义 | 刘红宇,重庆市人。现任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学长,获EMBA硕士。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工作近八年。1992年底创办北京同达律师事务所。 中文名:刘红宇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63年5月 性别:女 职务曾担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第九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现担任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委,北京市非公经济联谊会中介人士分会监事长,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二届常委。北京市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8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成就刘红宇长期为数十家大型企业、银行提供法律服务,如: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中电财务公司、华融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中国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龙滩水电站、北大方正集团公司、方正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刘红宇律师曾参与设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方案,成功运作四起煤炭企业的债转股方案。参与中国石油集团200多亿元债务重组,包括方案设计、谈判和起草文件。作为迄今我国最大一宗银团贷款240亿的业主方首席律师参与银团贷款文件的起草、谈判、方案设计工作;带队操作北大方正集团收购浙江证券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收购某商业银行项目和万家乐财务公司整体收购项目。 议案选例刘红宇,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兼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中国全国女律师协会执行委员、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2003年,刘红宇作为当年北京9000多名专职律师的唯一代表当选为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又于2007年再次当选第十三届市人大代表。 从2003年担任北京市人大代表至今,刘红宇共提出议案和批评建议40余件,监督办结20余件。 为迎接北京奥运会的到来,2007、2008两年时间里,针对环保和交通这两个关系北京城市形象的重要问题,刘红宇提出了相应的5个议案:《关于解决北京停车难的建议》、《关于全面改善北京垃圾处理方式,为绿色奥运、绿色北京做贡献的建议》、《缓解交通拥堵难题,减少私车使用,增开优质优价公交车线路的议案》等。其中,《关于解决北京停车难的建议》中的具体意见被引入了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包括差异化价格停车、电子诱导系统的建立等。 此外,《关于尽快为建内回迁非住宅居民办理非住宅产权证的代表建议》、《关于增加北京市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建议》和《关于吸引民间资本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议案》则更突出体现了刘红宇始终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的代表情怀。她通过代表身份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将住房和养老制度这两个民众反映极为强烈、关乎最基本需求的老大难问题,又一次带到议政殿堂。 “通过广泛接触社会,我会寻找到有广泛代表性的问题带到会上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刘红宇说。事实上,刘红宇成为北京市人大代表以来,每次上会都带着四五项议案。在结合切身经历和大量网上调研,充分了解民情民意的基础上,刘红宇提出了《关于北京二道沟截污综合治理工程尽快落实的建议》和《调整儿童免票身高线》两个议案,这两个议案一经提出,立即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目前,北京二道沟污染河段治理工程正按期建设,北京市所有公交车开始采用新的儿童免费乘车线高度标准,实行了多年的1.1米线调整为1.2米。 个人履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兼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中国全国女律师协会执行委员、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2008办公室”奥运立法律师工作组成员、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金融管理处职员、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法律顾问、北京同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刘红宇谈两会作为北京市律师界为数不多的市人大代表,每年两会都会提出众多议案。2008年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之后,她逐渐将关注点提升到全国司法改革和司法进程中有影响的事件上。她表示,自己将一直呼吁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力争能有实效。 1993年,刘红宇在律师事务所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引起了她对这一议题的重视。案件虽然胜诉,但当事人却突然表示以后再也不打官司,因为输赢并没有意义,欠款方还是没有还钱。这种反馈让她意识到身上担子的分量,于是她找到法院执行庭庭长沟通反映,在法院的多次努力下,欠款方才依照判决如数还款。 “当事人的这种抱怨深深扎在我心里,因为他怀疑司法机关的执法能力。我发现律师不仅要去打赢一场官司,还要想办法扮演一个‘侦察兵’,让当事人能够得到最后应得的财产。”刘红宇说。 经过仔细调研和深思熟虑,刘红宇利用全国两会的时机正式提出该提案。之后,她不断与法院、银行等各有关部门沟通、考察、座谈,密切关注着各方面的进展。 让她备感欣慰的是,北京市法院通过多种手段加大执行力度,使得2008年成为执行力度最大的一个年份。采用的 手段包括责令申报财产、限制出入境、公布拒执人员名单、追究刑事责任,采取公告悬赏以及加强与公安、金融、工商、房地等部门协调、配合等。此外,200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开始着手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截至目前,80%的执行案件信息都能够及时按照要求录入。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正逐步推进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联动工作。其中,跟公安部身份证采集部门已经取得共识,在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开始试点;与国家质检总局机关的条码系统也在搞试点;最后,还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协商,准备将法院执行案件的信息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连接等。 刘红宇说,目前一些银行已经建立了人民币银行账户结算管理系统,将所有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在银行结算的账户信息储存在内,方便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这些手段已经形成非常具体的举措,还有一些尚在进一步的深入论证中,但整体上我很认可。” “谈国家威慑机制,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一纸判决,这是对司法审判的终极维护。”刘红宇表示,“只要有机会,我都会一如既往地参与相关调查,如果能把工作落到实处,我才觉得一个政协委员的付出是值得的。” 六个跟法律相关联的提案第一个提案是针对我国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提案;第二个提案,跟我长期做金融律师相关,我发现很多大的企业破产之后,中小股民的利益没法得到保障,所以我提出要尽快进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立法这个提案; 我的第三个提案跟艳照门相关,我也有孩子,我觉得互联网内容需要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有区分,所以我提出尽快制 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这个提案。 我的第四个提案,跟去年北京某医院,手术拒签导致孕妇死亡相关,这个事件显示出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漏洞,没有很好的保护患者的生命权,而生命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 第五个提案是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加拿大,为了避免疲劳驾驶,司机驾驶时间是有限制的,所以我提出来这个提案。 第六个提案跟《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企业违法辞退、裁员、工龄归零等现象,与立法初衷相违背,那么问题在哪里呢,所以我提出,应尽快启动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工作,了解情况,避免事件的进一步蔓延。 关注教育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受教育水平和受教育机会明显落后于城市。要缩小这种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必须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体制。 以律师为职业的刘红宇说,纵观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发达国家都是在经济欠发达时期就开始普及义务教育,而且对农村教育给予特别关注。在我国,由于农村教育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教育发展水平低,进而导致农村人口文化素质低,最终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 刘红宇表示,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构成,只有8%由中央财政支出,另外92%则由各级地方财政支出,其中大部分由县级以下财政支出。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财力严重不足,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捉襟见肘。地区间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平衡,决定了以县为主投入体制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属性。”刘红宇说,“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应该实行以中央为主的投入体制,确立农村义务教育在国家中央财政中的重要和优先地位,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中的绝对主体作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