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复 |
释义 | 刘复(1891~1934) 语言学家、文学家。 原名寿彭,字半农,号曲庵,笔名寒星,江苏省江阴县人。曾任《中华新报》特约编译员和中华书局编辑、《新青年》重要撰稿人之一和编辑、北京大学预科教授。 经历1920年赴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次年入法国巴黎大学学习语音学。1925年春季,他以《汉语字声实验录》《国语运动史》(均为法文本)获得法国国家文学博士学位,并成为巴黎语言学会会员,获得法国学院的伏尔内语言学专奖。回国后历任北京大学教授、中法大学国文系主任、辅仁大学教务长、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院长、《世界日报》副刊编辑、北京大学研究所文史部主任、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等。他在语言文字领域的贡献主要体现在语文运动、实验语音学及汉语语法的研究三个方面。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后,国语运动得到推动,国语统一筹备会于1919年4月成立,刘复为会员。在第一次大会上,他与钱玄同、胡适、周作人等提出由刘复拟订的《国语统一进行方法》议案并获通过。1925年9月,刘复等若干北京的音韵学者组成“数人会”,拟订《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1928年9月,由当时的大学院(即教育部)正式公布,这就是“国音字母”第二式(第一式为“注音符号”)。在新文化运动中,刘复力主废止旧韵,改用符合今音的新韵;改革应用文,提倡分段、句读、使用新式标点符号;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首创“她”“它”两个字。在实验语音学方面,他用近代实验语音学的仪器和方法研究汉语的四声,写成《四声实验录》(1924年,群益书社)一书,指明决定四声的主要因素是高低,给四声以科学的说明。这在我国音韵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语音实验室——语音乐律实验室,发明了“声调推断尺”(后改进为“最简音高推算尺”)、“乙二声调推断尺”“刘氏音鼓”等,从而使他成为我国实验语音学的先驱。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他接受西方语言理论的影响,但不满意当时机械地模仿西洋语法的研究方法,主张革新。 成就及著作他所著的《中国文法通论》(1920年,群益书社)就是革新派的主要著作之一。该书模仿斯维特在《新英语语法》中的研究方法,以先秦古文为主要研究对象,兼收一些现代汉语的例证。说明文法是什么,其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论述了词的分类、搭配关系及句子的结构与分类。主张研究现代口语。语法著作他还有《中国文法讲话》(上册)(北新书局,1932年)一书。此外,他还十分关心辞典编纂工作。1925年他提出《编纂〈中国大辞典〉计划概要》,其中包括体裁、编制、形体、声音、意义、文法、词名等内容,对现在编纂大型辞书很有可资借鉴之处。成立《国语大辞典》编纂处。他写了《“一”雅》《释“一”》《“打”雅》《释“吃”》《释“来去”》等文章,并首创“点、直、曲检字法”,并按照此法编了《字学十书通检》。编有《标准国音中小字典》(北新书局,1935年)。他还著有《敦煌掇琐》(1925年)、《宋元以来俗字谱》(合作,1930年,1957年重印)、《中国俗曲总目稿》(合作,1932年)、《十韵汇编》(合作,1935年)等,出版诗集《扬鞭集》《瓦釜集》,译有法国帕西的《比较语音学概要》 姓名:刘 复【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湖北红安 【出生年】:18781960 【来源】:馆员传略 【简介】:清末拔贡,辛亥革命老人。 幼人私塾。1898年应童子试人学。1907年考入湖北武普通学堂。后考取已酉科(1909年)拔贡。1911年参加辛亥武昌起义。1912年到南京,先后任副官、革命战史编纂处编纂员。同年到北京,任参谋本部科员。1924年追随冯玉祥到西北,先后任张家口西北边际督办公署秘书、河北省易县县长。大革命时期,任汉口军事委员会陆军处秘书。1928年后,在南京政府任职。1932年,加入国民党。抗战时期,先后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及军令部秘书。抗战胜利后,任南京国防部秘书。 1951年,任湖北省文物整理保管委员会研究员。1953年6月,被聘任为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著有《<老子》今释》等。 东汉文史学者刘复刘复[约公元五八年前后在世]刘复为北海刘兴之子,刘睦之弟。生卒年不详,约汉光武、明帝间前后在世。好学能文章。建武三十年(公元五四年)封临邑候。永平中每有讲学事常令复典掌。与班固、贾逵共述《汉史》。传毅等皆宗事之。撰有《汉德颂》。 辛亥志士刘复刘复,男,汉族,(1885——1944年) 号菊坡,大冶市金牛镇人。在武昌文普通中学堂读书时,参加曹亚伯“科学补习所”(“日知会”前称)等进步组织,与宋教仁、蒋作宾等相契。宋教仁曾在他家避难,刘复竭力掩护。 民国初刘复考取县知事,先后任四川省蒲江、金堂两县知事,历时5年。曾自撰对联:“五年官比梅花瘦,一夜春随爆竹来”。蒲江县衙有口鱼塘,年可产鱼千斤,惯例供县官享用,刘复革此先例,将鱼打捞出卖,办理实业。回鄂后,刘复任《正义报》主编,极力反对军阀王占元,王占元悬像缉拿刘复,刘复被迫去广州参加革命。1926年,刘复随军北伐,围攻武昌时,撰写《告武汉民众书》。1927年,刘复任安徽省民政厅长,其时发生一重大案件涉及显要官员,犯官以20万金行贿,省政府其他成员主张缓办或轻办,刘复拒绝贿赂,秉公处理,后调任山东省秘书长。不久复任安徽省民政厅长。1933年回鄂,任湖北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次年赴南京,任内政部简任秘书。抗日战争爆发后,刘复任行政院非常时期服务团总干事,直至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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