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临沂市教育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四)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负责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审核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评估、审核。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立、布局调整进行考察、评估、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和管理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机关和直属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专项经费、国有资产和财务审计。 (七) 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八)负责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配备、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 (九)管理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项目。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组织实施大中专、成人中专、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高中会考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以及学校的国防、体育、卫生、艺术、电化教育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秘、档案、保卫、信息、信访、议案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二)人事科(挂外事科、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牌子) 责机关和直属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信息服务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出国留学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妇女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的牌子) 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对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管理直属学校的事业费、专项经费、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管理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挂体育卫生科的牌子) 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草拟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规定;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中专、职业教育与成入教育工作,草拟发展规划、评估标准,规划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审定,参与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设置、撤并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六)师范教育科(挂语言文字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指导、推动师范教育改革,负责对全市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管理、指导;参与研究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师资和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向同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和提出建议。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