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林宜耕 |
释义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林宜耕,1958年生于福州市。1984年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并留校任教,1993年赴北京中央美术学院国画系进修,1998年参加文化部首届重彩画高级研究班学习。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中国美协中国重彩画研究会理事、福建省人大书画院兼职画师,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其作品多次入选全国及省市各类重要画展并获奖, 出版有《林宜耕国画选集》。 主要作品1995年作品《中国古典十大悲剧》入选第八届全国美展。 1998年作品《灯下少女》入选第四届工笔画大展并获铜奖 2003年作品《金色年华》入选2003年全国中国画展 2005年作品《心愿》入选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美术作品展 2006年作品《巾帼英姿》入选第六届工笔画大展获优秀作品奖 2006年作品《春草闯堂》入选2006年全国中国画展 2006年作品《醉酒》入选“远大杯”北京国际双年展提名资格展获优秀作品奖。 2007年作品《戏曲拾玉镯》入选全国小幅工笔重彩画展 2008年作品《霸王别姬》入选第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2008年作品《注爱》入选第七届工笔画大展 2009年作品《红娘》入选第五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画精品展获优秀作品奖。 永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宜耕(1939~1986) 又名学岭,大洋尤墘村人。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9年8月,初中毕业后到永泰县委宣传部工作。1970年调到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工作。1973年12月经县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为永泰县总工会副主席。1975年9月调任嵩口公社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1980年9月,经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永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为中共永泰县委常委。1984年11月,经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连任副县长。 林善于学习,积极工作,富有开创精神。1959年春被团县委评为“红色青年”;参加工作后,1960年被评为“四夏红旗手”,1963年评为“五好档案员”,1965年在社教中被评为“五好工作人员”。他在嵩口公社任职时,不顾自己的安危,坚守岗位,与同事们一道制止乱砍森林,有效地保护了嵩口地区的森林资源。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他坚决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了发展生产力,他大力推广农业科技,抓杂优良种,使嵩口地区的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同时他还组织群众开垦三峰坂良田,完成大喜水库续建工程,创办福斗隔万亩林场和大培采育场。为了发展果树生产,他坚持改革,首先提出果树联产承包的做法,为嵩口李果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担任副县长后,在分管工业工作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落实,想方设法帮助制药厂、柴油机厂、轴承厂和造纸厂等搞好经营管理,尽快地扭亏为盈;在分管农业工作时,按照县委和人大通过的大办基地的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抓发展林业生产和多种经营,落实粮食、林业、李果、柑桔、青梅等基地,为发展山区经济作出贡献。 1986年6月11日,参加省在邵武市召开的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时,突然发生重度脑溢血,经邵武市医院抢救无效,不幸逝世,终年46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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