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林景旸 |
释义 | 林景旸(1530—1604)字绍熙,号宏斋,南直隶松江府华亭(今属上海)人 。生于明嘉靖九年(1530年),卒于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隆庆二年中进士,并被选为庶吉士。万历元年(1573年)三月,林景暘庶吉士学习结束,被授为礼科给事中,正式踏上了仕途。 大概对自己的能力不乏信心,上任方才两个月的林景暘,就对当时牵涉各方利益的科举考试进行攻击。在那份上疏中,林景暘共提出了“防透露、核互看、重后场、缉奸徒、剔蠹役、纠怠职、议省试、广制额”八条措施。除“广制额”外,其余七条都被获准实施。 但措施归措施,实行的时候却总是不尽如人意。林景暘的意见,在三年后的科举考试中最终得到了“检验”。就在那一年的考试中,当时的内阁三大学士张居正、吕调阳、张四维的儿子都中了乡试,而张居正、吕调阳之子也在会试中榜上有名。这次考试,后来成为一些人攻击张居正徇私舞弊的有力证据。 不过,早已在万历三年转职的林景暘,也早已把精力转到了兵部左侍郎的职责上,所以也没见到他对这一届的科举发什么议论。万历四年八月,似乎没有吸取他在礼科大提改革措施却最终在实施时变种的教训,林景暘又对兵部的改革发开了议论。八条直接针对当时军队建设和两条针对户部粮饷发放问题的建议,都得到了神宗皇帝的首肯。虽然后来修的方志上称当时的“军政为之一新”,但这一点,却实在难以在其他的史籍中得到确切的证明。 虽然如此,那时的皇帝对林景暘似乎还是颇为欣赏的。在这之后不久,林景暘被委派巡视京营。尽心尽责的林景暘,在此期间,不仅请求降罢了一些不职的军官,而且在万历五年正月又针对京营事务上了几条建议,并且也依然获准实行。 在兵科兜了一圈之后,林景暘又在万历五年三月重新回到了礼科,不过,这次他是作为都给事中而返回的。上任不久,禀性难移的林景暘又对修于嘉靖时期的《宗藩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再过了一年,这位林先生因为不满于大臣上朝时仪容不整,又对之提出了批评。有趣的是,在他的奏章中,他是这样描绘当时朝臣的模样的: 近日以来,朝仪不肃,人心滋玩。入掖则互款寒暄,声闻上彻;及至丹墀,则转向回顾,嘻笑自如。侍班而唾涕不已,序立而倾跌失容。甚至称疾偷安,任情高卧。 这次的建议,究竟得到了多大程度的实施,也已经难以知晓。只是林先生所描绘的这幅图象,在我们现代也不感到陌生,倒真不由得让人对那个悠久的文化传统敬畏不已。 迂腐的士人对着没落的王朝也总是充满信心,这种敬业的精神,在林景暘的身上似乎表现得更为突出。万历七年年初,曾经对科举大发鸿论的林景暘,又对即将举行的科举发了一通议论。但这年的乡试和次年的会试,却再次让林景暘的希望落空。就在那一届考试中,张四维的那个先前落选的儿子也荣登会榜,再一次向世人显示了做官的好处。所幸的是,林景暘又早在万历七年五月就被升为太常寺少卿,也多少减少了他对自己希望落空后的失望。 这之后,林景暘在万历九年得升南京通政司右通政,在万历十年升为南京太仆寺卿。并由于他对皇朝的赤胆忠心,万历十年十二月,他的一个儿子获荫入国子监读书。大概也就在此后不久,林景暘即挂职还家。 在家的林景暘似乎也没有改掉他爱提意见的“毛病”。据说那时候的应天巡抚胡执礼命令所属各县出助役钱,每70亩征一金。林景暘与之力争,乃得使这笔颇重的负担减轻了十分之七。 除此之外,林景暘似乎还是一个热爱公益事业的人士。家居的时候,出田百亩帮助当地改善教育,又用田三百亩赡养族人。所以当他75岁寿终正寝时,他被当地的人奉入乡贤祠,在死后还在为大明王朝的濡养民风作贡献。可惜的是,那个时候的董其昌大概正想着快点到湖广去做官,不然的话,他也许可以从林先生的事迹中获点教益,收敛点自己的行为,而免了将来被民众抄家的厄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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