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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辽宁省音乐协会
释义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成立于1957年,原称中国音乐家协会辽宁分会,1994年12月改称现名。现有会员1700余名,其中中国音协会员400余名。

简介

团体会员有沈阳音乐学院、辽宁歌剧院、辽宁歌舞团、沈阳军区政治部文工团、沈阳歌舞团、辽宁芭蕾舞团、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及戏剧艺术学院、辽宁省群众艺术馆、东电文工团、辽宁人民艺术剧院、东北大学艺术学院、辽宁艺术职业学院及省内14个市地音乐家协会。协会设创作、理论、表演艺术、民族音乐、音乐教育、社会音乐、音乐文学、音乐发展等八个专业委员会;还有电子琴、手风琴、古琴、古筝、吉他、儿童音乐、朝鲜族音乐、管乐、马头琴、音乐文学、音响学会等十一个学会或研究会。成立以来,共召开过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发展历程

在三年解放战争中,特别是1948年沈阳解放后,直到1954年东北行政区撤销建立辽宁省期间,辽宁地区聚集了大批在抗日战争时期就从事音乐工作的革命家。如吕骥、塞克、马可、刘炽、希扬、安波、李劫夫、程云、陈紫、管桦、向隅、苏扬、瞿维、晓星、潘奇、莎莱、胥树人、李中艺、郝汝惠、李尼、王卓、丁鸣、沙青、黄准、寄明、李鹰航等。在他们的带领下,成立了东北文艺协会、东北鲁艺(后改为东北音专、沈阳音乐学院)、东北文工团、东北文教队,培养了一大批新的年轻音乐家。省内先后成立大连、沈阳、鞍山等市的歌舞团、歌剧团,许多杰出人才相继涌现,正是他们为辽宁音乐家协会的建立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这个时期产生的主要作品,歌曲有《东北青年进行曲》、《东北好地方》,器乐作品有《欢庆胜利》、《庆丰年》,歌剧有《纪念碑》,戏曲音乐有《小女婿》等。1953年,文化部与中国文联举办了建国以后三年来全国群众歌曲评奖,辽宁省创作的《小鸽子》获一等奖。1956年7、8月在北京举行的首届“全国音乐周”上,辽宁代表队演出了《庆丰年》、《梁祝下山》、《看花灯》、《小拜年》等具有浓郁东北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歌舞和音乐节目。1957年正式成立中国音乐家协会辽宁分会。

协会性质、职能、任务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辽宁省音乐家组成的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专业性和行业性群众团体,是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国音乐家协会和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指导。

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挥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广泛团结全省音乐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实践“三贴近”、“三创新”的原则,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繁荣社会音乐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从实际出发,按照音乐艺术规律,研究解决音乐生活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鼓励词曲作家深入生活,创作各种题材、体裁、形式、风格并具有时代特征和民族精神的音乐作品;组织理论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促进音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和提高;关心歌唱家、演奏家、指挥家的艺术实践活动,促进音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和提高;支持会员收集研究民族民间音乐,发扬我国民族音乐的优良传统,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新音乐;关心音乐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注意发现、培养音乐人才,促进普通教育中美育水平的提高;组织会员参加音乐普及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开展群众业余音乐活动;组织比赛和评奖活动,对优秀的音乐创作、表演、理论著作和音乐活动中有成就的会员,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发展会员,注意吸收在音乐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音乐家入会,发展和扩大组织;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音乐家的权益,保护会员艺术创造和理论著作成果德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促进国际音乐文化交流,增进同各国音乐家的团结和友谊,为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机构设置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下设创作、理论、表演艺术、民族音乐、音乐教育、社会音乐、音乐文学、音乐发展等八个专业委员会;还有电子琴、手风琴、古琴、古筝、吉他、儿童音乐、朝鲜族音乐、管乐、马头琴、音乐文学、音响学会等十一个学会或研究会:

创作委员会 主 任: 范哲明 陶承志 副主任: 吕常伟 曹家韵 郭 鸣

理论委员会 主 任: 霍长和 汪 敏 副主任: 彭永启 刘桂腾 李喜章

表演艺术委员会 主 任: 李 青 车 英 副主任: 靳 哲 权泰成 徐兆仁

民族音乐委员会 主 任: 刘 辉 刘 威 副主任: 刘 刚 李 刚 孙靖平 刘寒力

音乐教育委员会 主 任: 张力伟 曲致政 副主任: 陈秉义 王英奎 魏 煌

社会音乐委员会 主 任: 林建宇 晓 丹 副主任: 迟德顺 黄 凯 张晔琳

音乐文学委员会 主 任: 胡宏伟 副主任: 迟德顺 齐晓阳 于清涌

音乐发展委员会 主 任: 晓 丹 张 丹 副主任: 龙延生 马 欣 程 刚

主要成果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在40多年的工作中,组织创作、理论研讨,学术交流、演出、评奖等一系列专业音乐和社会音乐活动,其中一些作品的问世及很多音乐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誉。

1、 音乐创作方面

辽宁省音乐家创作了大批在全国颇具影响力的作品,许多作品在国内以及国际比赛中都曾获过奖,其中主要作品有:大型管弦乐《渔家组曲》、《蹦蹦组曲》;器乐曲《春天来了》;交响诗《二小放牛郎》、《海之歌》;室内乐《远古风情》、《第一二胡协奏曲》;交响组曲《篝火》;小提琴协奏曲《海滨音诗》;钢琴曲《三首前奏曲》;声乐协奏曲《海燕》;歌剧《草原风火》、《阿诗玛》、《情人》、《归去来》、《海蓬花》、《苍原》、《沧海》、《羽娘》;舞剧《王贵与李香香》、《珍珠湖》、《极地回声》、《二泉映月》、《白鹿额娘》;舞蹈系列剧《月芽五更》、《雷锋组歌》;歌曲《东风压倒西风》、《拉骆驼的黑小伙》、《哈瓦那的孩子》、《我们走在大路上》、《红星歌》、《打靶归来》、《爱社歌》、《黑孩子赛琳娜》、《我为祖国献石油》、《我和我的祖国》、《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迎宾曲》、《我们美丽的祖国》、《我爱家乡山和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共产党好,共产党亲》、《长江之歌》、《十五的月亮》、《木鱼石传说》、《有一支歌》、《星星月亮太阳》、《向着太阳走》、《相思月亮》、《情是一首歌》、《云月依依》、《过河》、《你别走》、《哪吒闹海》、《在清脆的山谷里》、《小雨点的歌》、《我要做合格的小公民》、《红领巾向着太阳走》、《请不要说》、《南方的父母北方的爹娘》、《不得了》、《爱从这里起航》、《青春赛场》、《光荣啊,当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之歌》、《边境上我感觉祖国》、《和谐花园》等。

2、 音乐理论、评论及书籍方面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自成立以来,组织了各种音乐理论研讨会、采风活动、歌曲、歌词作品的研讨和座谈等,有些研讨会规模很大,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音乐理论建设和繁荣歌曲创作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如举办了四届“沈阳音乐周”(前三届东北三省联合举办)、“全省轻音乐观摩演出会和学术讨论会”、“全国轻音乐座谈会”、“全国中青年音乐理论家座谈会”、“全国中青年音乐理论家座谈会”、“全国歌曲创作研讨会”、“东北三省器乐音乐创作理论研讨会”、“沈阳国际音乐节”、“第七届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辽宁省校园新歌征集评选活动”、 “踏准时代节拍,繁荣人民音乐——辽宁音乐工作座谈会”、“‘辽剧’(辽南戏)新剧目展演和学术研讨会”、“2002辽宁音乐创作理论研讨会”、“辽宁省民族器乐创作理论研讨会”、“劫夫歌曲创作之路座谈会”、“丁鸣80诞辰从艺65周年座谈会”、“王霭林音乐文集并从艺58年研讨会”、“李延忠作品创作研讨会”、“韩振作品音乐会暨作品研讨会”、“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歌曲创作采风笔会”等。

由协会会员编著并出版的各种音乐书籍近百部,如:专集《劫夫歌曲选》、《辽宁民歌选》、《音乐的独白与对话》、《新时期音乐论文选》、《建国30年辽宁歌曲选》、《近现代音乐研究》、《庆祝建国五十周年优秀歌曲集和优秀论文集》、《辽宁优秀文艺丛书音乐卷》两卷,其中一卷为歌曲分卷,一卷为理论评论分卷、《辽宁省志——辽宁社会科学志——音乐理论志》;刊物《音乐生活》、不定期的《会刊》、《乐语》、《歌诗潮》;文集《纪念安波文集》、《劫夫纪念文集》;教材《和声实用教程》、《视唱与听写》、《歌曲分析与旋律写作》、《20世纪和声中的个性写作风格与共性思维基础》、《二人转音乐概论》、《满族萨满乐器研究》;还有不少作品在国内重要文学奖项中获奖,如长篇传记《红色音乐家——劫夫》在“第四届辽宁报告文学奖“中获一等奖,《大气磅礴的英雄史诗——评歌剧<苍原>的音乐》在“全国首届曹禺戏曲文学奖、评论奖”中获评论奖、论文《满族萨满乐器的形制及文化意义》获全国首届中青年音乐论文评奖一等奖、《古筝教程》获国家较为颁发的优秀教科书二等奖、《钢琴的即兴伴奏教程》获国家较为颁发的优秀教科书“中青年奖”等。

3、 音乐表演方面

在音乐表演方面,辽宁省不少音乐表演人才在国内国际获奖,如辽宁歌剧院张岩生获国际声乐歌剧比赛一等奖及歌剧《黑桃皇后》汤姆斯伯爵角色的第一名;沈阳音乐学院吴艳彧获得第26届“贝利尼”国际声乐比赛第二名和“托巴斯·阿尔凯特”国际声乐比赛第一名;宋波获国际声乐比赛国内选拔赛第一名;佟敏在第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中获声乐表演金奖第一名;辽宁省音协主办的辽宁音乐“金钟奖”设立了声乐、器乐表演奖,为辽宁音乐界表演人才的培养起到了推动作用,曾获此奖的有车英、刘辉、毕成、吴彦彧、张岩生、赵劲松、何月、陈丽君、张静、姜淑珍、朱晓红、化春玉、王辉、张书彬、黄华桥、沈德鹏、文佳良、刘刚、赵夺良、张红、于彤等人。

辽宁歌剧院组织创作和演出的歌剧《苍原》获国家“文华”大奖及全部10个单项奖,在全国文艺界一起强烈反响,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并入选第二届中国“十大演出盛事”;前进歌舞团创作演出的大型歌剧《羽娘》获第三届中国歌剧(音乐剧)观摩演出唯一剧目大奖、7个单项最佳奖、4个优秀奖、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艺奖、文华剧目奖;辽宁芭蕾舞团、辽宁歌舞团创作并演出的舞剧《二泉映月》、《白鹿额娘》在舞蹈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其中《白鹿额娘》在获第六届中国戏剧节获优秀作品奖;歌剧《沧海》获第九届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近期由本会会员指导的学生在全国各种专业赛事中获一等奖的近40人次,如王文俊获“鼓浪屿钢琴艺术节全国少年钢琴比赛”专业一组二等奖;周韵清在第三届“鼓浪屿钢琴节暨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中获青年专业组第二名,这是多年来辽宁省在全国同级别的钢琴比赛中获得的最好成绩;闫玉璋在第五届“天华杯”全国琵琶比赛中获演奏二等奖,是我省在全国琵琶比赛中成绩最好的一次。

4、 社会活动方面

协会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音乐会和演出活动,如举办了“劫夫作品音乐会”、“首届沈阳国际音乐文化交流展”、“加拿大温哥华钢琴演奏组”、“德国吉他二重奏组”、“李民铎钢琴大师班”等讲学演出活动等。

协会还参与组织了国际、国内大型的音乐比赛。其中有:“省直机关首届青年歌手大赛”、“辽宁省首届少年儿童才艺大赛”、“首届全国青少年演艺人才大赛辽宁赛区选拔赛”、“首届全国青少年中提琴比赛”、“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中国出了个毛泽东》辽宁省暨沈阳市大学生歌咏大会”、“全国声乐、器乐、舞蹈大赛辽宁地区选拔赛”、“亚洲青少年艺术盛典活动辽宁地区选拔赛”、多次手风琴、吉他电子琴大赛等。

四、 近期主要活动

1、2006年7月,辽宁省音协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第七届主席团和理事会;10月在大连召开第七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商榷各专业委员会分工情况、审批马头琴学会成立事宜、研究07年音协建立50周年有关事宜、审批中国音协和辽宁音协会员、大连市部分音乐作品展播等。

2、2005年以来,协会组织或参与组织了多次比赛,协助中国音协等部门进行各种评奖活动,如完成第二届辽宁音乐“金钟奖”创作类、器乐类、声乐类的评奖工作;完成第二届“校园新歌”歌曲征集颁奖晚会及协助省文联完成“辽宁文艺之星·小艺术家”评选颁奖活动;推荐的省直机关工委公务员合唱团、铁西区女教师合唱团进入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合唱比赛半决赛,其中省直机关工委公务员合唱团获银奖;组织“亚洲青少年艺术盛典”活动辽宁地区选拔赛;完成反腐倡廉歌曲评选和演唱活动,报送参赛歌曲3首及推荐5位评委,其中一首获三等奖;完成第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辽宁地区声乐选拔任务;与省妇联共同承办省少儿声乐比赛;组织选手赴京参加“2006北京手风琴艺术节”全国手风琴大赛,并获金奖;完成“雅马哈杯”全国电子琴考级优秀奖考生展演辽宁考区的选拔任务,并组织优秀考生进京参加比赛,其中一人获金奖;完成中国音协组织的少儿歌曲作品征集及评选报送工作;报送“五个一工程”优秀音乐作品等。

3、协会重视音乐理论方面的建设,组织了多次研讨会、专题讲座和采风活动,并出版刊物及书籍,如出版3期会刊《乐语》;与沈阳音乐学院联合出版《劫夫纪念文集》,并在“劫夫研究会”成立大会上首发;与沈阳音乐学院共同主办“丁鸣80诞辰从艺65周年座谈会”;举办“李延忠作品创作研讨会”;举办“俄罗斯巴扬演奏家里普斯、谢苗诺夫、斯卡里亚廖夫的演奏风格分析”专题讲座;结合中国音协在全国开展的少儿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协会组织了“2006年少儿歌曲采风创作笔会”活动,组织部分词曲作者深入新宾农村采风等。

4、协会还举办了多场音乐会,如吴丽君独唱音乐会;与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举办赵夺良胡琴独奏音乐会;举办李宏伟独唱音乐会;与沈阳音乐学院、辽宁歌剧院联合举办“劫夫作品音乐会”;在大连举办李建军少儿歌曲作品音乐会;举办纪念莫扎特室内音乐会等。

5、协会完成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数据库的录入工作,同时进行辽宁省音乐家协会会员重新登记、换证及数据库录入工作,预计06年年末完成。

6、音乐考级工作稳步开展,顺利完成了暑期及冬季的考级任务,并组织开展与考级相关的各专业的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如第一届古筝教师培训班;首届二胡考级教材辅导教师培训班;电子琴新教材(第四套)师资培训班等。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辽宁省音乐家组成的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专业性和行业性群众团体,是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国音乐家协会和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指导。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实践“三贴近”、“三创新”的原则,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音乐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第二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项法律、法规,按自身特点展开会务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组织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从实际出发,按照音乐艺术规律,研究解决音乐生活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四条 鼓励词曲作家深入生活,创作各种题材、体裁、形式、风格并具有时代特征和民族精神的音乐作品。

第五条 组织理论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学术研讨活动,推动音乐创作、表演、音乐教育及各类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 关心歌唱家、演奏家、指挥家的艺术实践活动,促进音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和提高。

第七条 支持会员收集研究民族民间音乐,发扬我国民族音乐的优良传统,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新音乐。

第八条 关心音乐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注意发现、培养音乐人才,促进普通教育中美育水平的提高。

第九条 组织会员参加音乐普及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开展群众业余音乐活动。

第十条 组织比赛和评奖活动,对优秀的音乐创作、表演、理论著作和在音乐活动中有成就的会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积极发展会员,注意吸收在音乐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音乐家入会,发展和扩大组织。

第十二条 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音乐家的权益,保护会员艺术创造和理论著作成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 促进国际音乐文化交流,增进同各国音乐家的团结和友谊,为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四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辽宁省音乐家和音乐爱好者,在创作、论著、表演、教育、组织活动等方面有一定成就,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十五条 凡要求加入本会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工作简历、艺术成果材料,各团体会员组织推荐,经本会主席团会议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六条 各市音乐家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凡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音乐学术研究团体,省内比较大的产业文联中的音乐家协会,赞成本会章程,自愿接受本会业务指导,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经本会讨论通过后,即为本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的成员除本会会员外,其他成员无本会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反映人民群众对音乐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并按规定交纳会费。团体会员单位接受本会的委托,负责联系音协和中国音协在该地的会员。

第十八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权益的义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九条 本会会员的创作、演出、研究等方面的正当权利和劳动成果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条 会员如违法被剥夺公民权者,即开除出会。凡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经主席团通过, 取消其会员资格。恢复其会员资格,仍须由主席团重新审定。

第四章 组 织

第二十一条 民主集中制是本会的组织原则。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辽宁省音乐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 由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在理事会闭幕期间,由主席团代表理事会执行职权。理事会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二十三条 本会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秘书长空缺时由副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为协会驻会工作人员,由省文联党组在征求协会主席团意见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由省文联党组任命,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其职责是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主持协会日常工作,执行协会主席团决议。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建立各种职能机构和出版机关刊物,开展协会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本会根据需要设名誉主席、顾问、名誉理事若干人。名誉主席原则上由上届主席团主席担任,顾问原则上由上届主席团副主席担任,名誉理事由主席团提名和聘请。

第二十五条 凡对我省音乐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有特殊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经主席团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或荣誉理事称号。

第二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召开,由理事会提出,报请省文联批准后方可实施。理事会不定期举行,根据工作需要由主席团召集。

第二十七条 根据会员结构和分布情况,各市和专业音乐团体须建立基层会员组织(如会员小组等),接受当地文联(音协)和单位党政组织的领导。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一)国家拨款;(二)会员的会费;(三)本会事业收入;(四)会员的捐助;(五)社会企业团体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修改本会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于本会主席团。

领导成员

1、第一次音代会时期(1957年-1960年)

1957年4月8日,中国音乐家协会辽宁分会成立。

主 席: 安 波

副 主 席: 李劫夫、沙 青、王 卓、霍存慧、朱郁之、刘颖华

秘 书 长: 王 卓(兼)

副秘书长: 鲁 特

2、第二次音代会时期(1960年-1969年)

1960年8月间,省音协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主 席: 李劫夫

副 主 席: 郝汝惠、朱郁之、丁 鸣

秘 书 长: 丁 鸣(兼)

副秘书长: 鲁 特

3、第三次音代会时期(1980年-1989年)

1980年3月,省音协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主 席: 卢 肃

副 主 席: 丁 鸣、霍存慧、杨继武、秦咏诚、张 颂、鲁 特、吕若曾、管 林

秘 书 长: 鲁 特(兼)

副秘书长: 孙凤举

4、第四次音代会时期(1989年-1994年)

1989年4月,省音协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主 席: 丁 鸣

副 主 席: 秦咏诚、孙凤举、寒 溪、王 卓、铁 源、郑述诚、王其慧、魏宝贵、赵志操、 鸣 戈、王曰仁、王宗鉴

秘 书 长: 孙凤举(兼)

副秘书长: 刘亚丽

顾 问: 郝汝惠、霍存慧、杨继武、张 颂、吕若曾、鲁 特

《音乐生活》主编:丁 鸣、林成敦

5、第五次音代会时期(1994年-2001年)

1994年12月,省音协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将协会更名为辽宁省音乐家协会。

主 席: 秦咏诚

副 主 席: 张名河、铁 源、郑述诚、刘亚丽、王瑞江、李倩胜、范哲明、李 青、王霭林、 晓 丹、覃钊邦、潘兆和

秘 书 长: 刘亚丽(兼)

名誉主席: 丁 鸣

顾 问: 赵志操、孙凤举、寒 溪、王 卓、鸣 戈、王宗鉴

6、第六次音代会时期(2001年-2006年)

2001年11月,省音协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主 席: 潘兆和

副 主 席: 刘亚丽、刘 辉、李 青、李倩胜、范哲明、周荣贵、林建宇、郑 冰、胡宏伟、 晓 丹、耿大权、徐占海、陶承志、霍长和

秘 书 长: 刘亚丽(兼)

名誉主席: 丁 鸣、秦咏诚、王瑞江

顾 问: 铁 源、王霭林、钊 邦、郑述诚

7、第七次音代会时期(2006年至今)

2006年7月,省音协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主 席: 潘兆和

副 主 席: 车 英、刘 威、刘 辉、曲致正、张力伟、张 丹、李 青、汪 敏、林建宇、 范哲明、胡宏伟、晓 丹、陶承志、霍长和

秘 书 长: 汪 敏(兼)

名誉主席: 丁 鸣、秦咏诚、王瑞江

顾 问: 徐占海、李倩胜、刘亚丽、耿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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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