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0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的通知 |
释义 | 辽教办[2010]55号 省内各高职院校: 为继续深化高职高专英语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高职高专学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激发广大高职高专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经厅领导同意,决定继续举办“2010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现将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省内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本科下设高等职业学院)的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专业两个组别进行。参加过往届辽宁省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决赛并取得三等奖以上的选手,此次将不再参赛。 二、比赛日程1.初赛:于2010年6月25日之前由各学校自行确定时间进行比赛,确定参加复赛选手的名单。 2.复赛:2010年7月3日,在沈阳、大连两个赛区同时举行。 3.决赛:2010年9月12日。 三、比赛地点沈阳分赛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大连分赛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决赛区:(另行通知) 四、比赛组织形式辽宁省的比赛由初赛、复赛和决赛三部分组成。初赛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赛在沈阳和大连两个分赛区进行,两赛区共选出40名选手参加决赛,(非英语专业学生20名,英语专业学生20名)。 决赛获奖名额为:特等奖2名(非英语专业和英语专业学生各1名);一等奖4名(非英语专业和英语专业学生各2名);二等奖8名(非英语专业和英语专业学生各4名);三等奖16名(非英语专业和英语专业学生各8名)。其余为优秀奖。 决赛成绩获特等奖的2名选手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第七届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 五、报名要求1.经过初赛,每校可选派4名选手(英语专业2名,非英语专业2名)参加分赛区的复赛。没有英语专业的学校,可派3名非英语专业的选手参赛。 2.请各校于6月25日前将参加复赛选手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报到各分赛区,各分赛区负责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 3. 大连、锦州、丹东、营口、鞍山所在地的学校在大连赛区报名;其他地区的院校到沈阳赛区报名。 六、比赛内容(一)复赛 复赛内容包括现场描述和情景交流两部分。比赛内容和比赛形式由各分赛区承办学校确定。 (二)决赛 决赛内容包括现场描述和情景交流二个阶段(今年省里比赛暂不安排“PK赛”)。第一阶段结束后,选出30名选手(非英语专业15名,英语专业15名)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其余选手获优秀奖,不再参加后续比赛。二个阶段比赛的成绩总和为选手最后成绩。 七、评委会的组成复赛:每个分赛区分别由5~7 位英语专家组成。 决赛:由5~7 位英语专家和外教组成。 八、联系方式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略;邮编:110122;地址: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台。 大连分赛区联系人:刘昌斌;电话:略;邮编:11603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附件下载.doc 1. 辽宁省2010年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报名表(非英语专业 2. 辽宁省2010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报名表(英语专业) 3. 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样题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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