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两院制 |
释义 | 指世界上某些国家议会分设两院的制度。两院议员通常都由选举产生并定期改选,两院都具有立法和监督行政的权力,但名称各有不同,如英国叫上议院和下议院,美国、日本叫参议院和众议院,法国叫参议院和国民议会。 西方的两院制源于英国的上院和下院,而英国的上院和下院制度的形成,则是政治实践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结果。 两院制的优点是两院分别议事,讨论议案,分别通过,使得法律案或者其他重大议题能够慎重,其缺点是分别通过才能作为议会的正式法律,这样两院之间容易互相扯皮。特别是在西方实行的两党制或者多党制下,各政党均具有自己的利益,两院制实际上成为政党之间利益较量的机制,容易为政党利益所利用。 两院制与二院制 「两院制」的「两」有两者并依并存的意思存在,而「二院制」的「二」则是有两个存在而互不相干的意思。 一般来讲,「两院制」跟「二院制」被视为同义词,但是严格来讲仍可依以下分类来区别两者的含意。 两院制:「一个国会」由两个独立的议院所组成。 例如英国、美国、日本等等 二院制:有两个完全独立的「国会」存在。 例如德国、法国等等 两院制是一种以两个独立运作的议院组成的国会,作为立法机构的政治制度,亦被称为二院制。与之相对的议会制度称为单院制或一院制,即是只有单一议会作为立法机构。 两院制起源于欧洲封建时代的等级会议。当时的议会包括教士、贵族、平民等三至四个等级的成员,后来不同等级的成员各自开会,形成多院制(包括三院制和四院制)。现时多院制已消失,欧洲各国不是两院制,就是一院制。 英国式两院制是源于英国国会建立初期,贵族和平民的利益无法平衡,于是设立由贵族组成的上议院和以平民组成的下议院以互相制衡。美国式两院制是源于合并成美国的州份各有自己的渊源和文化,为避免人口多的州份侵害人口少的州份的利益,于是设立参议院,各州不论人口均派有两名代表;同时设有以人口比例分配的众议院。 两院制当中两个议院的分别,主要有三种模式: 在联邦国家中,通常一院以成员邦为单位选出,另一院按人口比例选出。 在君主立宪国家中,通常一院由贵族组成,另一院由平民选举。 在共和国中,通常一院由委任或间接选举议员组成,另一院由全民直选。 两院的职权划分主要有三种情形: 类似于英国,下院占优。英国下院对财政法案有先议权,上院只有为期一个月的延期通过权,公法案在下院连续三次以上通过,上院反对无效。内阁只对下院负责。 类似于美国议会,两院基本平权,上院略占优势。 类似于法国,两院基本平权,下院略占优势。 中华民国曾于1912年至1924年间断断续续实行过两院制,分参议院和众议院。后被军阀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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