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联省自治 |
释义 | 简介“联省自治”包含两种意思:(一)是容许各省自治,由各省自己制定省宪,依照省宪自组省政府,统治本省;(二)是由各省选派代表,组织联省会议,制定联省宪法,建立联邦制国家。 北洋政府时期一些政治家提出的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得到地方实力派的广泛响应。梁启超第一次提出“联省自治”的概念,策动者是熊希龄,湖南督军谭延闿第一个响应。1920年7月22日,谭延闿发表“还政于民”、“湘人自治”的通电,表示要“顺应民情”,实行民治,“采民选省长制,以维湘局”。而后谭延闿又发表通电,提出联省自治,比一省自治提高了一步。1922年1月《湖南省宪法》公布,先后得到四川、云南、贵州、两广、浙江和奉天等省地方军阀响应。一些知识分子,胡适、章太炎、张东荪等人也支持在联省自治的基础上建立联邦制国家。但孙中山个人反对联省自治,主张中央集权式政治体系,晚年对联省自治乃至于联邦皆抱持敌视的态度。1926年蒋介石发动北伐战争,进入湖南,进而统一中国,联省自治的主张遂不了了之。“联省自治”原本是一些知识分子企图效仿美国联邦制,通过各省先行立宪,进而实现民主共和的一种政治理想。然而这一理念被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中央认为是地方军阀作为对抗中央,割地自保的一种口实,军阀没有先行立宪进而给予人民民主的意思,最终联省自治在孙中山发动的北伐革命中归于失败。 概念的提出梁启超第一个提出“联省自治”的概念。1919年梁启超在其所写的《解放与改造发刊词》中,第一次提出了“联省自治”的政治主张,他写道:“一、同人确信旧式的代议政治,不宜于中国,故主张国民总须在法律上取得最后之自决权。二、同人确信国家之组织,全以地方为基础,故主张中央权限,当减到对外维持统一之必要点为止。三、同人确信地方自治,当由自动,故主张各省乃至各县各市,皆宜自动地制定根本法而自守之,国家须加以承认。” 历史渊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湖南等省地方势力为维护地盘和统治权而提出的政治主张。最早提出这个口号的是湖南军阀谭延闿、赵恒惕。湖南人民在南北战争中,饱尝兵祸的痛苦,厌恶外省军阀统治本省,1919年12月发动了驱逐皖系军阀张敬尧的运动。1920年7月湖南督军谭延闿借口避免转入南北战争,通电全国,表示要“顺应民情”,实行民治,“采民选省长制,以维湘局”。湘籍名流熊希龄和粤籍名流梁启超进一步主张仿照美国联邦制,由各省自制省宪法,实行自制,并号召召开联省会议,成立联省自制政府。11月赵恒惕取代谭延闿主持湘政,继续推行“自治”和“制宪”活动,并发表“联省自治”通电,派人到四川等地联络。1922年1月公布了《湖南省宪法》,企图在北京政府和广州国民政府之外,再建一个全国性的联省自治政府。谭延闿、赵恒惕提出的“省自治”和“联省自治”先后得到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浙江和奉天等省地方军阀的响应,形成一个规模很大的要求省自治和联省自治的高潮。在直系军阀吴佩孚推行以武力统一的局势下,西南各省军阀都高唱“自治”,以图割据自保。广东的陈炯明也标榜“联省自治”,阻挠北伐,并发动反对孙中山的军事政变,建立地方封建割据。江西的直系军队首领陈光远,也曾利用“联省自治”口号以摆脱困境,并与陈炯明建立秘密“联防”。卢永祥为巩固皖系势力控制浙江,用自制省宪等办法,抵制直系的侵入。奉系军阀张作霖在首次直奉战争失败后,也曾宣布“自治”,并出任东北三省保安总司令。 各省“联省自治”进程1920年7月湘军总司令谭延闿曾号召“湘人治湘”,后又通电主张“联省自治”; 1921年,四川宣告“四川完全自治”,并赶走在川滇军; 同年4月,贵州卢涛主张“由省自治进而为联省自治”; 1922年12月,赵恒惕公布省宪法,称“湖南为中华民国自治省”; 同年6月,浙江卢永祥则通电主张“省制宪”,以行自治,再组织联省自治政府; 陕西成立“筹制省宪自治处”;江西省议会召开省宪会议;河南省议会通过“制定省宪案”;湖南公布“省宪法”后,浙江、广西、四川皆公布;张作霖打败仗退回东北之后也宣布自治。 发展在地方军阀推行“联省自治”的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团体,如“各省区自治联合会”,“自治运动同志会”,“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等。在一些团体的章程中也反映了资产阶级和某些进步人士的民主要求。苏浙皖人士曾利用联省自治口号,于1924年推动浙江自治和苏、浙、皖三省联省自治,以抵制直系军阀孙传芳的残暴统治。1926年北伐战争开始后,联省自治的主张无人再提。 “联省自治”的言论中国地大民众,分省而治。……谘议局为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之枢纽,必使下足裒集一省之舆论,上仍无妨国家统一之大权。——清朝宪政编查馆奏稿 故窥现今之大势,莫如各省先行自图自立……然后公议建立中国全部总政府于各省政府之上,如日耳曼联邦、合众国联邦之例,即谓全中国自立可也。——章士钊 中国于地理上分为二十二行省,加以三大属地即蒙古、西藏、新疆是也,其面积实较全欧为大。各省气候不同,故人民之习惯性质亦各随气候而为差异。似此情势,于政治上万不宜于中央集权,倘用北美联邦制度,最为相宜。每省对于内政各有其完全自由,各负其统御整理之责;但于各省上建设一中央政府,专管军事、外交、财政,则气息自联贯矣。——孙中山 盲论之士,往往以主张“分治”,即为破坏“统一”,曾不知“分治”与“集权”,本为对称之名词,于“统一”何与?北美合众国成例俱在,岂容指鹿为马!民国以来,正坐盲论者误解“集权”为“统一”,于是野心者遂假“统一”以夺权。——陈炯明 我们的朋友陈独秀是反对联省自治的。……他自己断定中国政治纠纷的根源在于封建式的大小军阀各霸一方,把持兵权财权政权,法律舆论都归无效,实业教育一概停顿。我们要很诚恳的替他指出:他所举的只是纠纷的现状,并不是纠纷的根源;只是乱,并不是乱源。今日只是督军总司令的权大,而地方的权极小,“军阀的权限所以大到这个地步,是因为地方没有权”,“裁制军阀与打倒军阀的一个重要武器在于增加地方权限,在于根据联省自治的联邦制”。“增加地方的实权,使地方能充分发展他的潜势力,来和军阀作战,来推翻军阀。”——胡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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