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联邦德国审计标准 |
释义 | 审计进行的要求1、遵守法律和公司法规的审计 2、遵守公认会计原则的审计 3、坚持德国经济检查员协会的说明和专业性的声明 4、财务报表审计的计划与监督 5、审计程序的一般性质和范围 6、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 7、各项资产与负债的存在状态的核实 8、审计结果与第三者的工作的验收 9、取得代表证书 10、审计工作的文件的提供 审计进行的标准1、遵守法律和公司法规——“如果发现有较大的违反法律的情况,审计人员应立即通知被审计的企业单位的有关部门,切勿延误。” 2、遵守公认的会计原则——“在法院的判决中,在经济检查员协会的文献与声明中,会对为数众多的公认会计原则加以叙述或论述”。 3、坚持德国经济检查员协会的公告和专业性的声明。 4、财务报表审计的计划与监督。 5、审计程序的一般性质和范围——“这方面的重要依据是被审计的企业单位所实行的制度,个别项目需要审计的重要性与错误的概率,或不遵守规定的会计法规的概率〔‘边际错误’(error margin〕。” 6、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 7、各项资产与负债的现有状况的核实——“比如对实物存货的检查是建议性的,并非必要的程序。而由第三者进行的对资产的直接证实和应收款项与应付款项的直接证实则是必需的。” 8、审计结果与第三者的工作的验收。 9、取得代表证书——“审计人员必须从被审计的企业单位取得一份代表证书,但它不能替代任何审计程序。” 10、审计工作的文件的提供—“审计人员必须用充分的文件证明其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结果。” 公认编制报告标准联邦德国经济检查员协会1977年说明2按照股票公司法(Aktiengesetz,简称AKTG)第166节的详细式审计报告的编报标准: 1、在审计报告中的一般叙述 2、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和解释 3、按照股票公司法第166节第2段的编制报告的特定要求 4、关于财务报表和管理报告以及审计结果依照会计法的规定 非法定审计的编制报告的标准 按照股票公司法第336节第5段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的编制报告的标准: 1、在审计报告中的一般陈述 2、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一些解释的分析 3、审计人员对特定事件进行报告的责任 4、对审计结果的陈述 联邦德国经济检查员协会的1977年说明3: 发表审计意见的标准 A、前 言 B、发表意见的一般标准 C、不合格的意见 D、合格的意见或意见的放弃 E、对标准意见的补充 F、非法定的意见和审计人员的声明 G、审计人员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和声明 H、对于补充审计和财务报表编表日后发生变动的意见 I、一项意见的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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