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历事监生 |
释义 | 又称 监生历事。明代国子监监生的实习制度。始于洪武五年(1373年)。据《明会典》载:令监生分拨于在京各衙门,历练事务三个月,考核引奏:勤谨的送吏部附选,仍令历事,遇有缺官,挨次取用;平常的再令历练;才力不及的,送还国子监读书;奸懒的发充下吏。除分拨在京诸司办事外,在地方衙门方面,有时也派监生分行州、县,清理粮田,或分行国内督修水利。洪武初年,因各衙门吏不敷用,而又可使监生有实习的机会,故推行历事监生制。后来监生日多,历事又复冗滥,出路极为困难。至英宗正统三年(1483年),历事制遂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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