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文会 |
释义 | 李文会(1100-1165年) 字端友,宋·泉州惠安小岞乡后内村人。 年少好学,博览典籍,思研经学,多有训解,也擅诗赋。青年时尤重修身养志,满怀报国之心。 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举进士。后拜殿中侍御史,迁御史中丞。 绍兴十四年(1144年)五月,拜端明殿学士,兼署枢密院事,权参知政事(宰相),与秦桧同列朝堂。同年十二月,因弹劾奸臣万某得罪秦桧,御史中丞杨愿窥知秦桧厌恶李文会,乘机弹劾他“恤邪害政”。秦桧即罢掉李文会兼署枢密院事,寻贬谪筠州居住,后移置江州。 在谪居江州时,李文会潜心研究经学、佛学,对《金刚经》进行系统的注解,并撰写《三教通论》。在这里平静地生活10年。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七月,李文会冤案平反,以龙图阁学士出任四川安抚制置使。 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九月,任泸州荆潭二帅。在泸南任上,撰著《中兴十要》,就当时南宋王朝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十方面进行深刻的分析和阐述,提出兴利除弊的措施。后改知成都府。 隆兴间(1163~1164年),李文会归乡,鼓励乡人发展经济和海上运输业。 乾道元年(1165年)卒,享年66岁,谥靖节。 李文缵 李文缵,字南藜,明·南安人。历官易州知州、常德府同知、岷府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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