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为地村 |
释义 | 该行政村隶属施甸县何元乡,距乡政府所在地10 公里,到乡道路为砂石路,距县城27公里。东邻莽王村,南邻王家庄村,西邻怒江,北邻 大仆寨村,辖李为地一、二、三、打岩水组、马鹿塘组、摆夷地基组6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257户,有乡村人口1154人,其中农业人口1147人,劳动力89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437 人。 村情概况全村国土面积 18.55 平方公里,海拔 1420 米,年平均气温 24 ℃,年降水量 910 毫米,适合种植 甘蔗、玉米 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 2003 亩,人均耕地 1.76亩,林地 21255 亩。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90.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2020.00元。该村属于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2003亩(其中:田157 亩,地1864亩),人均耕地 1.76亩,主要种植 甘蔗 等作物;拥有林地 21255 亩;水面面积 58 亩;荒山荒地 2518 亩,其他面积 1991 亩。 基础设施截止2009年底,该村已实现通或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全村有 20 户通自来水,有 230 户饮用井水,有 230 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92%)。有250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 87 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 100和 34.8%);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 48 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 48 户(分别占总数的 19.2%和19.2 %)。 该村到乡道路为砂石路;进村道路为土路 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 ;距离最近的车站(码头 5 公里 ,距离集贸市场 5 公里。全村共拥有拖拉机 7 辆,摩托车 52 辆。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 205 亩,有效灌溉率为 10.23%,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 205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18亩。 到2009年底,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 142 户;建有小水窖 84 口;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53 户。全村有 0 个自然村已通自来水;有 4 个自然村已通电;有 4 个自然村已通路;有 4个自然村已通电视;有 4 个自然村已通电话。有 4个自然村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该村农户住房以 土木 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 12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 244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还有 1 户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90.6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 140.65万元,占总收入的36.01 %;畜牧业收入 207.85万元,占总收入的 53.21 %(其中,年内出栏肉猪 1490头,肉牛 10 头,肉羊12头、鸡1566只);林业收入 11.00万元,占总收入的2.82 %;第二、三产业收入7.10万元,占总收入的1.82%;工资性收入14.00万元,占总收入的2.03%。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00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4.0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15人(占劳动力的1.67%),在省内务工10人,到省外务工 5 人。 人口卫生该村现有农户257户,共有乡村人口 1154 人,其中男性 627人,女性 527人。其中农业人口1147人,劳动力896人。该村以汉族、彝族为主(是汉族、彝族混居地),其中汉族691人,彝族452人,傈僳族2人、布朗族 9人。到2009年底,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137人,参合率99.13%;享受低保 108人。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村卫生所面积为 20 平方米,有乡村医生 2 人,该村距离乡卫生院 12 公里。 文化教育该村现在无完小,距离莽王小学5公里, 乡中学10公里。目前整个行政村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120人,其中小学生92 人,中学生28 人。 基层组织该村建有党支部 1 个,下设3 个党小组,共有党员24 人,少数民族党员 6 人,其中男党员 1 人。 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下设 6 个村民小组。该村建有团支部 1 个,共有团员 34 人。 1996年何元乡党委评授予“先进党支部”;2001年何元乡党委评授予“先进党支部”;2001年县委、县政府评授予“施甸县先进集体”2004年何元乡党委评授予“先进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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