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适时 |
释义 | 李适时,男,汉族,1953年7月生,湖南湘乡人,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外交学院外交业务系国际公法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简介李适时,1953年7月生,湖南省湘乡人。1977年湖南师范大学英语系毕业,大学学历。1980年在国务院法制局工作,历任国务院法制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司长,副局长;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12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兼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3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现任职务中共中央纪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最高学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 履历1971.12——1973.01,湖南省长沙市师范学校训练班学习。 1973.01——1978.02,长沙市第七中学教师。 1978.02——1982.02,湖南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 1982.02——1984.12,外交学院外交业务系国际公法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4.12——1986.06,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干部。 1986.06——1989.03,国务院法制局财贸外事法规司副处长(其间:1986.09—1987.05在荷兰海牙社会研究院学习)。 1989.03——1992.03,国务院法制局财贸外事法规司处长。 1992.03——1994.04,国务院法制局财贸外事法规司副司长。 1994.04——1997.01,国务院法制局财政金融法规司司长(其间:1995.09—1996.01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7.01——1998.03,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8.03——2000.09,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0.09——2003.1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1998.09—2002.03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2002.03—2002.05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12——2004.05,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4.05——2008.02,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3.09—2004.01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学习)。 2008.02——2008.0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2008.03——2008.10,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2008.10——,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兼职在十七大上当选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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