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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胜考
释义

原高邑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胜考1929年7月7日出生于高邑县北陈庄。他出生在这里。李胜考同志自幼父母双亡,早年辍学,寄居在伯母家中。

1947年,他参军入伍,随刘邓大军南下,参加了淮海战役、渡江战役,曾在战斗中两次负伤:一是子弹穿透胫骨,一条筋被打断;二是弹片从肩胛穿入胸腔,扎入肺部。他带伤继续参加战斗,这块弹片竟遗留终身。

在血与火的磨砺与考验中,他是勇者,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这个大熔炉里,使他百炼成钢,使他从黑暗中看到了曙光,认清了一条解放全人类的革命大道,1948年6 月至11月,他升任副班长;12月任班长;不久又升任团参谋。1949年2月任文书,6月在18军52师155团任筹粮员,11月到司令部做收发工作。在军营,他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了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决心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奉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1949年9月,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50年,进军西藏时,他随第18军进军西藏。高原生活非常艰苦,空气稀薄,严重缺氧,高原反应令人难以忍耐。初到西藏的李胜考,口唇和指甲都因低压、缺氧而变成紫黑色。

当时,中央提出“进军西藏,不吃西藏”的口号,因西藏贫穷,粮食短缺,军粮全部从内地运去,副食品运送困难,几乎断绝供应。因为高原气压低,大米饭时常夹生,有核,馒头发粘,面条煮成粥糊,李胜考刚到高原,反应强烈,走路便喘,呼吸困难,消化不良,不思饮食。

他在这样的环境里,不但要生存还要打仗。天天要和国民党溃散匪特交火,我军采取“边修路,边打仗,边建设,边进军”的战略方针,在西藏开展工作。

过去有一首脍炙人口的歌,大意是“二郎山高万丈,常年积雪满山岗,飞鸟也难上山顶……康藏公路被它挡。”李胜考同志当年就在二郎山参加康藏公路的修建工作,边修路边打仗。

进藏后,李胜考同志还参加剿匪和西藏和平建设工作,1959年,西藏达赖喇嘛叛乱,李胜考同志参加了激烈的平叛战斗。

李胜考同志在西藏艰难困苦的环境里,不说苦,不说累。兢兢业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解放和建设新西藏,克勤克俭,拼命工作,一干就是27年。

1952年,复员转业,到江孜地区贸易办事处任秘书;1954年7月,任江孜分工委(地委)组织部干事,机关总支书记。

1960年4月,任江孜分工委党委书记。

1963年,任江孜县委书记。

1968年,西藏“文革”开始,李胜考曾被批斗,到机关农场劳改,受到军管保护。

1970年,江孜县成立革委会,他被“解放”复职,任江孜县县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3年,调任亚东县县委书记,在任5年间,夫妻两地工作,相距千里之遥,数年不见一面,专心致力西藏建设工作。

1977年,身体多病,年事已高,和西藏人民依依惜别后,调回元氏县任县委第二书记,1980年6月调回高邑县,任县委书记。1985年至1990年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990年3月离休。1999年10月15日因病医治无效在高邑病逝,享年70岁。

他在高邑任职期间,为县委带了个好头,县委班子空前团结,充满正气,根本没有以权谋私的事发生。李胜考同志在政治上,对党对人民忠贞不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路线和政策。在作风上,实事求是,艰苦朴素,发扬民主,廉洁奉公,为人正派,从不以权谋私,品格高尚,团结同志。思想上忠于党和人民,追求进步,开拓进取,创新务实。工作上扎扎实实,勤勤恳恳。他用自己毕生的精力,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解放西藏、建设西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建设现代化文明的故土高邑,拼搏奋勉,鞠躬尽瘁。做出了永载史册的丰功伟绩。他一生 追寻正义,广树丰碑,死后誉满乾坤,浩气长存。

第一章 无限风光在险峰

做有志的热血青年。1945年至1947年间,李胜考就参加了村民兵组织,为保卫村民的安全,开展各项防卫工作。

1947年,18岁的李胜考根据祖国的需要和党的征召,毅然挺身而出,参军入伍在2野1纵20旅59团当战士,走上了戎马生涯。在人民解放军部队里,经受了革命大熔炉的锻炼,使他成为一个能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好战士。

李胜考同志亲身参加了这场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踊跃投身于淮海战役。在安徽阜阳三家湾战斗中被飞机炸伤后背,在消灭黄维兵团的激烈战斗中,两次负伤不下火线,继续随军征战不息。

1948年4月21日,毛泽东与朱德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下达了进军的命令。等候在长江北岸的解放军百万雄师,从江苏的江阴,到江西的湖口,全长500多公里的战线上,分三路渡江作战。李胜考在这次渡江战役中英勇作战,带伤不下火线,坚持顽强战斗。

第二章 雪域高原拓荒牛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追歼国民党残匪,解放全国领土。1950年,李胜考同志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边修路,边打仗、边剿匪、边建设。1951年5月,西藏和平解放。至此,除台湾和一些海上岛屿外,全国领土全部解放,祖国获得空前的统一,各民族实现了大团结。

李胜考同志在建设西藏的20多年苦斗中,不怕艰辛,从不说苦道累,他总是以共产党人的坚强毅力,为革命勇挑重担,在最复杂的环境里,去做艰苦工作;在最困难的时候,挺身而上,在最危险的情况下,不怕牺牲,甘心做别人不愿干、不敢干的工作。

人的天职在勇于探索真理。李胜考同志竭尽毕生精力,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了追求革命真理,他不怕文化低,克服重重困难,努力自学理论。他坚信,革命一定会胜利!

李胜考同志凭着顽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克服家庭、自身和自然环境等多种困难,扎根雪域高原,为建设新西藏,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奉献之歌。

作为常年战斗和工作在西藏这位雪域高原的援藏者来说,西藏绝不是人们想象中的世外桃源,李胜考同志在西藏,拖着负伤的病体,不怕任重道远,一干就是27年,政绩业绩战果累累,藏民干部群众常对他高呼“扎西德勒”。他被人们誉为“雪域青松”。

李胜考同志离乡背井,不远数千里,投身到高原西藏,为西藏人民的解放和建设事业辛勤工作,日夜操劳,27年如一日,以滴水穿石的毅力,努力学习藏语,深入群众,和藏民心连心,为共建新西藏的繁荣兴旺,无微不至地关怀少数民族,在雪山高原留下了他一个个丰功伟绩,他为藏民办的好事实事如天上的星,他为开拓西藏的新生活,付出的辛劳,如同牦牛身上的毛,数不清,记不清,但有一件事,是最为动人的:1977年,当他离开亚东县,准备返回故乡时,藏民干部群众,牵衣顿足,含泪惜别,为他送行的壮观情景,真是感人肺腑。李胜考离任荣于在任时,就这一点,便是他在西藏27年工作的述职报告:党满意,人民满意。

第三章 开拓进取树丰碑

1980年6月8日,李胜考任中共高邑县委书记,在任期5年间,他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平反冤假错案,调整领导班子,及时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党的建设

机构改革。1982年1月5日至8日,他在县委礼堂主持召开了中共高邑县第四次代表大会。是在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拨乱反正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届县委的《全党动员,同心同德,为把我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搞上去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争取党风根本好转的决议》。一些“文化大革命”前的老干部愉快地从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实现了干部的新老交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从1981年6月,先后增设政法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等3个常设工作机构。政法委员会其任务是在县委领导下,具体部署全县政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和民政部门的工作和关系,组织党内联合办公,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政法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副书记兼任,配有专职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党史办公室原来含在县委办公室,1983年3月正式列编,负责征编本级党史资料,总结历史经验,发挥党史资料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改革开放提供借鉴。1982年7月,统战部恢复建立,负责研究、宣传和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是县委联络各爱国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为了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促进领导干部的年轻化,1983年10月,李胜考主持全县进行初步机构改革。县委常委由过去9人,减为7人,平均年龄由47·9降到44·1岁,下降3·8岁,其中45岁以下3人,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占43%,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国共产党高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县级机构,独立工作,增设常务委员5名。12月,中层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县委常设机构之一的农村工作部改为政策研究室,着重研究农村经济调整和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政策,完善和发展各种生产责任制,巩固改革成果。随着大批老干部退出工作岗位,为搞好离休干部的安置和管理,体现党对他们的关怀,县委增设了老干部局。符合机构改革,按照党在新时期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本着有利于经济改革和四化建设,有利于实现干部队伍的“四化”和进行政党的新老交替与合作,有利于做到及时发现与合理使用人才的原则,提拔了一批有事业心、有专业知识的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各级党组织坚持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出发,重视从知识分子中发展优秀分子入党并创造条件提高其它党员干部的文化水平,到1984年底,全县国家干部的文化程度在中专以上的有1170多人,占总数的56%,1984年1月高邑县撤销9个人民公社,改建8乡1镇,同时,各乡(镇)建立党委,原人民公社党委同时取销。

整顿党风。自1984年11月,李胜考主持全县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石家庄地委的安排,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围绕“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项任务,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全面整党,历时一年多。通过这次整党,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实现了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纠正了一些错误倾向和以权谋私现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得以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加巩固,党的组织更加纯洁。

发展党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组织建设进行拨乱反正,清理了“三种人”,取消 突击入党不合格的党员,纯洁了党的组织,恢复贯彻党的正确建党方针,有计划有重点的从科技战线、车间班组、农村生产队及党员 较少的单位积极慎重的发展一部分党员,使党员队伍发展稳步进行。经过学习教育,对照查改,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三个阶段,到1986年4月全部结束。全县有7703名党员参加整党,对334名犯严重错误的党员认真进行处理,其中开除党籍10名,留党察看69名,撤销职务4名,严重警告66名,警告91名,不予登记50名,缓期登记43名,经过整党,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纠正了一些错误倾向和以权谋私行为,纯洁了党的组织,提高了党的战斗力。

党员教育。李胜考为了提高党员素质,自1980年起在各公社建立党课 辅导站,基层支部配备党课教员 ,坚持经常性教育。1980年至1986年,先后组织党员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简编》、《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整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 新党章 》等内容,教育党员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增强党的观念 ,提高党的战斗力。

纪委检查工作。1980年3月31日,中共高邑县委召开三届二十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高邑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2月,纪检委将县委书记李胜考在全县中层干部会上提出的“关于认真执行《准则》严格纪律的十个问题”印发全县,要求全县党员遵照执行。1983年清理清退非法“农转非”13户27人;非法招工、招生6人;非法盖私房9个,贪占便宜款2114元;多占住房26个共19间;拖欠公款122人,1937元。1984-1988年,县纪检工作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盗窃等方面的人和事,共查处违纪党员393人,开除党籍32人,留党察看111人,撤职14人,严重警告104人,警告处分145人,从而严明了党纪,端正了党风。

党校工作。1980年,李胜考在县委主持举办农村党员干部和机关脱产干部训练班,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提高认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1-1984年开办11期训练班,有1860人参加,教育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加快改革步伐。

发展经济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0年8月县委提出《关于建立、稳定和完善各种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全县农村普遍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1981年夏,李胜考主持县委多次召开县、社、队三级干部会,组织大家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并总结推广坊册公社、东马闲大队、东南岩一队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夺得农业丰收的经验,全县出现了推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高潮。到1981年底,全县有579个生产队建立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占生产队总数的83%。其中联产到劳的189个生产队,家庭联产承包的372个队,专业承包的6个队,联产到组的12个队。为了使家庭联产承包制和有关政策稳定下来,让农民安心地放开手脚搞好生产,1983年7月31日,李胜考根据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的十条意见,对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处理统与分的关系,集体提留、干部补贴、优抚和照顾、财务管理、统计工作、林牧副渔各业承包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后,130个生产队对分得零散的责任田进行了合理的调整,510个生产队延长了承包合同,70多个大队成立了浇水公司,全县出现了320个农机服务联合体,进一步完善了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各种 责任制,有效地革除了“大锅饭”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创建文明

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文化大革命”中,在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我县先后开展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批林整风”、“批林批孔”、“评水浒”、“反对右倾翻案风”等斗争,大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制造了千余起冤假错案。有1077人被斗,有61人非正常死亡。

1981年10月17日,县委发出了《关于加快落实政策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落实政策任务,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县委书记李胜考主动解决全县难度最大的原农林局长赵玉山被逼自杀案件。从而,加快了落实政策 的步伐。至1982年12月结束,经过4年零8个月的落实政策工作,全县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审查的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共1576人,有1023人改变了原处理;非正常死亡61人,全部查清了死因,进行了平反昭雪;拘捕管押的案件516件,纠正了435件,全县揭发出犯有打砸抢错误的人员303名,绝大多数进行了检查和陪礼道歉,取得了谅解,对8名错误性质严重的分别给予了党纪和政纪处分;复查历史案件282件,改正170件;全县错划右派42人,(含外地调入10人)、反社会主义分子13人,作了全部改正和妥善安排。另外,落实了12名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给761名四类分子摘掉了帽子,给地富出身的6209人新定了成分和出身。

建设文明村、文明单位。1981年3月,县委号召全县人民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1982年,县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建设精神文明首先从清洁卫生做起”的指示,决定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在全县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1983年3月,在全国文明礼貌月活动中,他在县委主持制定了《建设文明村、文明单位的六条标准》。同年,县委抽调县、社两级干部126名,深入全县50个大队开展干群共建文明村活动。当年,建成文明村15个,基本达到标准的有25个。1985年,县委又号召全县人民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的争先创优活动。到1986年,全县先后评选出文明村74个,文明单位126个,文明户5985户。

全面推进改革。在中共十二大以后,县委把搞好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放在首位,做为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农村到县城,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全面推进改革。

1983年,在把农村改革推向深入的同时,还认真搞了县级和县中层机构改革。县局级班子由原来的50个精简为38个,其中县委工作部门由12个减为7个,政府工作部门由37个减为23个,精简后的38个局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配备117名,比原来减少20名,平均年龄43.8岁,大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50%以上。1984年,李胜考主持县委先后下发了“关于经济改革十五条规定”、“搞好改革十条意见”和“改革干部制度的九条措施”等文件,对改革的目标、内容等方面作出了原则规定。此后,改革向纵深方面发展。重点抓了七个方面的改革:

改革人事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干部管理由向下管两级改为只管一级。工商企业的厂长、经理任免权,下放给主管部门。

推行“一包三改”。123个企业实行了厂长(经理)承包责任制,37个企业实行了合同制,7个企业搞好带资招工。经委、县社、商业三系统的57家企业分别实行了计件、超定额计件、浮动、日工资、岗位补贴多种工资形式。基本改变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情况。

调整了经济结构。农村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1984年,有3064户农民从事养殖、加工、运输、采矿、建筑、商业等产业,工业内部产业结构也依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改革供销社、信用社体制。民主选举各级领导,全县供销社入股户达29250户,占农村户数的97·5%。信用社入股户达26560户,占农村户数的83%。

改革领导制度和工作作风。县、乡、村三级干部变领导为服务。县加强了信息、人才开发和对外经济联系。

改革教育。开展多渠道办校,发展乡办农技校8所,私人办校21所,各科文化实习班20个。

改革科技。建立各种学会、协会、学社11个,开办了技术市场,实行产前产后有偿服务。

统一战线工作。1982年5月,李胜考在县委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统战理论、政策的认识。1983年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恢复其正常活动。同年,县委还安排非党干部19名,其中局级7名,公司、厂、站级12名,进一步调动了各界党外人士的积极性。

第四章 夕阳余辉照故土

1985年11月至1990年5月,李胜考任高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6年1月14日至16日,李胜考主持召开了高邑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确定1986年政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进行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正确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把提高经济效益放到突出位置;坚决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本建设投资,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继续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各种服务体系,为全县经济的宏观发展服好务。

八届三次会议,提案36件,立案35件。当年全部办结。县委、县政府对民办教师待遇低的提案作出决定:民办教师待遇,除享受一份责任田外,从1982年起,小学教师每月补助42元,中学教师每月补助45元。同时,县委、县政府责成文教局为主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农村检查落实。

人大建设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李胜考主持下,把全县人民代表按乡(公社)和县直的分布情况,划分了十一个小组,民主推选了正副组长。并建立代表联系制度。1981年1月至1986年,县人大常委会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办法,召开人民代表座谈会48次,接待来访群众536人次,办理人民来信184件,广泛听取人民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广大人民代表有机会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力。

1987年4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李胜考任主任,本届常委会,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及其他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大力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正确实施监督,促进我县的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

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本届人大常委会一成立,就十分注意抓好自身建设。首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三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国庆讲话,使大家能够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好人大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宪法和各项法律,学习有关人大工作业务的报刊书籍,帮助大家熟悉人大工作,适应人大工作,热爱人大工作。其次,还加强了组织建设,县人大于1987年7月健全了人大办事机构,除办公室外,又增设了政法、文卫、财经、代表联络三个科。三是加强了制度建设。本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各个科室也根据各自部门工作的性质、要求,制定了本科目标责任等制度。1989年常委会还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为政清廉”的五条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常委会的廉政建设。

依法治县

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通过认真学习文件,划清民主界限。

加强和完善村民代表会制度。一是注意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1988年9月,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村民代表会制度的决议》;1989年在村民代表会中普遍建立了理财小组;二是加强了对村民代表会的工作的视察、指导和经验交流。

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县人大先后四次听取普法办的工作汇报;在九届二次人代会上,向代表印发了普法办《关于普法教育的总结报告》,让全体代表及时了解和督促普法工作。我县的普法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连年被评为全地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法律知识已深入到千家万户,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大提高。

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为了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实施,解决在法律法规执行中因责任不清而形成推诿的问题,他通过调查分析,认为要解决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必须实行执法责任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在第十一次常委会上,通过了《关于实施法律实行部门责任制的决议》。这个决议明确规定了各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具体要求。从实践来看,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成效是明显的。其一,明确了执法部门的责任制,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责任感;其二,促进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其三,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

开展依法治县活动。根据十三大“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精神,李胜考主持县人大在九届三次人代会上通过了《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决议通过之后,还进行了积极的摸索与实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民主坚督

依法搞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明确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效果。在工作监督中,他坚持把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的通过和执行做为监督的重点。一方面,注意在每年的人代会上进行认真细致的审议。另一方面,坚持在每一年中和年底就其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适时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完成计划确有困难,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的,则采取听取汇报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察,然后提交常委会议讨论、决定。1987年调整了安排不当的县办工业产值;1988年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调整了当年的财政预算计划。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列席会议进行监督。几年来,通过人代会、常委例会、主任办公和列席有关会议,及时了解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政府做好工作。1989年,针对我县县办工业出现的严重滑坡现象,他和常委会的领导同志无论是在有关会议上,还是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过程中,总是注意认真探索工业滑坡的原因和对策,积极为解决工业滑坡问题出主意,想办法。如建议政府及时整顿基层班子,清理不合理资金占用,重点抓经济效益等。政府采纳了这些建议,经过工业战线上广大职工干部的艰苦努力,我县的县办工业开始出现了稳步发展的局面。

通过检查和视察工作进行监督。三年来人大代表采取个人持证视察和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集体视察的方法,对工商企业、农村、学校等单位进行了视察,写出视察和调查报告23份,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220多条,促进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如通过对工业、商业等部门一些单位的视察,促进了我县治理整顿和改革的深入发展,通过视察教育促进了个别乡拖欠民办教师工资问题的解决等。

法律监督

监督支持有关于部门查处大案要案,打击经济犯罪。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限期自首坦白的通告》发布后,我县先后查处了李著堂、王四喜等几起万元以上贪污受贿大案。在这些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县人大多次听取司法部门办案情况的汇报,支持、帮助司法部门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依法办案,沉重地打击了犯罪分子。

监督支持有关部门严肃执法。几年来,他在县人大通过接待来信来访不断了解到某些部门的个别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度不同地存在执法不严,推诿拖拉的现象,对这些问题,县人大以区别情况,分别采取听取汇报,进行质询,做出决议等方法,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解决。

经常开展执法检查活动。1988年以来,李胜考主持县人大先后进行了两次全面执法情况大检查,重点进行了《食品卫生法》、《统计法》、《义务教育法》、省《计划生育条例》、物价法规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大检查。每次检查之后,各单位都根据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维护了我县长期持久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联络代表

加强同人民代表和乡(镇)联络组的联系。加强同人民代表和乡(镇)联络组的联络,是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李胜考在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同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一是召开代表座谈会。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方法。三年来,共计召开各种座谈会61次,参加代表59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20余条。二是组织代表视察和检查工作。1987年4月以来,先后组织了九次视察,还有部分代表个人持证进行了视察。参加视察的达180余人次,视察单位165个。视察前,都作了比较周密的安排,视察后及时总结,提出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三是增加工作透明度,让全体代表监督工作。1998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常委会把物价、城建、工商、文教、法院、土地、税务等部门为群众办实事计划材料印发全体代表,发动代表监督这些单位。在代表的监督下,这些事情办得都比较好,收到了取信于民的效果。四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常委会对此极为重视。一方面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另一方面,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办理。每年都要在常委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上听取政府关于办理情况的汇报。本届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如新建职工子弟学校,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严肃进行城镇规划等195条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已基本办理完毕。二是重视做好信访工作。为了搞好信访工作,常委会采取了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抓好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领导亲自出马解决信访难题等有力措施,三年来,共接待、处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访790人次,涉及各类案件161起,经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办结129件,其中李胜考和常委会领导同志亲自接待过问的案件118起。

加强同各乡联络组的联系工作。主要抓了三点: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乡镇人大工作联络组职责的暂行规定》,并且逐步建立健全了代表学习、视察等制度,使新建立的乡镇人大工作联络组的工作有了一个基本的制度和遵循;二是定期召开联络组长经验交流会,三年来均坚持半年召开一次这样的会议,各联络组长之间能互通情况,取长补短,使联络组工作不断提高;三是指导乡镇联络组开好乡镇人代会,每年都注意及早召开乡镇联络组长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召开乡镇人代会事宜,从会前准备会议议程、会议程序,县人大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召开之际,常委会还派人员指导。因此,这几年的乡镇人代会一年比一年开得好。

李胜考同志于1999年10月15日患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享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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