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PTN-BBS |
释义 | 简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PTN-BBS) 为使研究生的培养和教育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下更上一层楼,加快教育改革,探索培养研究生的新机制,经教育部批准,2010年起,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为试点,联合招收生命科学研究博士生,旨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互补优势,凝聚热爱生命科学的优秀研究生,用全新方式和方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新一代创新人才。 本计划从招生途径、考核方式、录取过程、课程设计、教育培养和毕业鉴定等全过程,由三家组成的委员会,采取符合科学研究规律的理念,统一管理执行。新计划依托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办理考生报名和毕业证书发放。学生集中录取后,第一年在三个单位中的实验室轮转培训后,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决定专业和导师。 研究生的具体培养方案和课程参照国际一流大学标准设计制定。基本学习年限5年,但2-3后年也可选择硕士毕业。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须知、所需材料、考试方式、导师基本情况请参考本所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网页。 一、课程设置1.联合项目培养委员会听取三个单位的教授和学生的意见,并结合国外优秀大学的课程设置情况,全面统一安排新型研究生课程,形成有特色的、并且可以和国际一流研究生计划媲美的新型研究生课程设置。 2.新的研究生课程设置遵循培养一流生命科学研究工作者的宗旨,使学生能够尽快完成从只具有初步现代生物学知识到能够理解其专业前沿研究工作并具有初步研究型思维的转变。所有课程的讲授彻底改变国内传统的抽象的知识灌输方式。相反,知识的讲授有机地融于对经典或前沿的研究发现工作的介绍的讲授中,这样学生即掌握了知识,又了解了这些知识是怎么样从实验室的研究工作中产生的。 3.公共课设置,为必修课。 1)政治课:必修课,课程名称: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计 3学分。主要内容为科学哲学、自然辩证法。由著名学者授课。 2)外国语(英语):为必修课。 第一外国语一般采取选修课程与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水平考试,即可获得学分。未能通过水平考试、又不符合免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须选修一外课程。一般每一学期课程完成时,即举行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 70分以上者,予以通过。 4.研究生必修课程设置三类不同层次的课程,第一类为专业基础课、第二类为专业课(研究进展课)和第三类专题讨论课。 以上三类研究生课程采用模块设置,每个模块8学时(二周,每周4学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水平、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模块。 1)第一类(专业基础)课 6学分,为必修课,课名:现代生物学基础,由16个模块组成,研究生选择满12个模块计6学分,开课时间为第一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模块涵盖现代生物学的主要领域。 2)第二类(研究进展)课 3~6学分,为必修课,由二门课组成,每门课3学分;课名:①分子细胞生物学进展;②遗传发育生物学进展。每门课由不同老师结合其专业背景提供的约 16个模块组成,研究生根据自己需要从中选择6个模块。 3)第三类(专题讨论)课 3~6学分,为选修课,由二门课组成,每门课3学分;课名:①分子细胞生物学专题讨论;②遗传发育生物学专题讨论。研究生至少选择 6个模块,计3学分;在两门课中选够12个模块,计6学分。 5.轮转视同必修课, 3学分。课名:生命科学实验基础,在每个实验室轮转完成后,经该实验室导师考核,获得“通过”或“不通过”的成绩。研究生取得3轮轮转“通过”的成绩,计3学分。 6.其它选修课: 教学实习:仅北京大学适用, 2学分,根据导师安排,参加教学实习满160学时计2学分。 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其他课程,使总学分达到北京大学 31学分或清华大学28学分的最低学分要求。 二、培养机制和毕业1.所有研究生在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入学注册,三个单位将成立一个一年级学生指导和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为一年级的学生在具体选课和选择导师等问题上提供咨询和帮助。 2.研究生入学后一律实行轮转机制,轮转在三个单位内自由选择,每一名学生原则上必须完成 3轮有效轮转。每轮轮转时间为2个月,由轮转导师考核通过计为1轮有效轮转。学生本科期间做毕业论文时间可以视同1次轮转。3轮轮转后仍不能确定导师的学生,需提交报告,经培养委员会同意后,可以进行第4轮轮转。第4轮轮转后仍不能确定导师者,由培养委员会决定学生的去留。 3.轮转事宜由培养委员会负责。学生应分别在第一学年的 9-10月、11-12月、1-3月之前完成3轮轮转。3月底或4月初,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每个实验室每年最多选择性地接收3名学生轮转,最多录取1名完成轮转的学生为研究生。 4.所有学生在第二学年下学期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考核由5 位教授组成的考核小组执行,考核内容除鉴定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外,更重要的是看学生是否具有良好的研究思维和一定的解决科研问题的能力。考核通过的学生将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继续培养,未通过的学生在第三学年上学期参加第二次考核。两次考核都未通过的学生可选择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或退学。 5.每一名研究生在通过博士资格考核后,成立包括其导师在内的熟悉其课题情况的3-5名教授组成的论文指导小组。该研究生应每年向其论文指导小组至少作一次的课题进展情况汇报(书面和口头),论文指导小组老师应尽可能对该研究生的课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帮助该研究生尽快取得课题进展。 6.鉴于探索性研究工作的特殊性和不可预期性,研究生培养不设具体学年制,但一般为4~7年。无因病休学等特殊原因,超过7年未能完成博士毕业论文或者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如果已经有硕士学位,按博士研究生结业处理;如果没有硕士学位,且答辩委员会认为达到硕士毕业论文水平,可授予硕士学位;如果未达到硕士毕业论文水平,则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 7.研究生毕业需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学分要求,但没有统一的发表论文的最低要求。学生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的署名单位和成果第一单位为学生学籍所在单位,知识产权归属导师所在单位。 8.研究生研究课题进展达到什么程度可以毕业,由研究生和其导师协调商量,达成一致意见后须经培养委员会其他成员同意。当研究生和其导师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培养委员会其他成员给出书面意见,由负责研究生培养的院长(所长)裁定。 9.研究生在4个学年结束后,征得导师和培养委员会同意,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但具体毕业和授予学位时间服从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学位管理的具体要求。 10.导师责任:所有学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即由学生所在实验室的导师负责。确定导师的职责,与所有兼职导师签署协议书,明确责、权、利的关系。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