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凤春 |
释义 | 土家族李凤春李凤春(1902-1931)女,又名李逢春、黄春子,湖北五峰人,土家族。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1928年,中共鄂西特委派罗正品到蒿坪发展地下党组织,在罗的影响下,她懂得了穷人为什么受剥削、受压迫的道理,走上了革命道路,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逢春”,决心为“穷人的春天”奋斗终身。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她利用结拜“十姊妹”的名义,宣传发动和组织妇女群众,是五峰县从事妇女工作的优秀党员之一。1930年5月,任蒿坪区妇女协会主席。任职期间,她积极抓好妇女工作,并多次为红军、游击队侦探敌情,曾参加大小战斗20余次,深入虎穴侦探敌情10余次,被人们誉为“独胆女杰”。同年夏,她任红军独立师二营党代表。9月初,红军独立师决定利用适当的时机狠狠打击渔洋关的守敌,她主动要求担负侦察敌情的任务。她凭着睿智虎勇,摸敌哨,抓“舌头”,四进敌巢,终于探明敌情。5日凌晨,独立师和游击队共600余人,突然向渔洋关守敌发起了进攻。在战斗中,她带领二营一部英勇地打击敌人,并营救出被捕的副营长高长林等人,缴获了一大批枪支弹药。1931年春,任中共蒿坪区委委员、蒿坪区苏维埃政府审判长,蒿坪区妇女主席。她经常带领妇女协会会员为红军站岗放哨、洗衣服、做军鞋、备干粮。红军伤员缺医少药,她就带领姐妹们上山采药,亲自配方熬药,为红军伤员调治,使伤员们很快重返前线。同年夏,长阳、五峰等地团防在国民党正规军的配合下,对苏区实行全面“围剿”。6月7日,蒿坪区游击大队在求雨包受挫,我部被敌冲散。6月12日,李凤春不幸被捕。团防头子郭德安喜出望外,用尽引诱、恫吓、严刑拷打等各种手段,逼迫她交出党组织名单。她至死不屈。敌人气急败坏,将她绑在马上,押至渔洋关游街,强迫她喊:“当共产党就象李凤春的下场一样。”哪知她高呼:“红军万岁!”、“共产党万岁!”、“苏维埃万岁!”敌人惊慌失措,慌忙将其押回蒿坪。同年7月1日,被杀害于史家坪。 满族李凤春李凤春同志,满族,赵承金之妻。一九O七年四月出生于沈阳市,一九三七年二月参加革命工作,一九四一年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北军六九一团被服厂织补袜组组长,冀中军区第一军公区电台见习报务员,冀鲁豫南进支队司令部、延安教一旅司令部报务员,黑龙江省北安小学教员,嫩江军区怀念部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东北军区整训四师司令部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步兵一七O师司令部招待所党支部书记,一七O师政治部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一七O师托儿所所长、党支部书记,辽西军区保育院院长,热河军区幼儿园主任,辽宁省委机关幼儿园园长、图书馆馆长等职,一九八二年离职休养。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因病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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