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定魁 |
释义 | 李定魁 民国政要。江西南丰人。曾任江西全省警务处处长、署理江西省省长等。1947年逝世。 李定魁 (1879一1947) 字文星,南丰县人。光绪二十五年(1899)入安字营任司书,后升哨长。先后考入将弁学堂及江西陆军讲武堂第一期将校班步科,毕业后,由随营教官任二十七混成协五十三标三营左队队官。宣统三年(1911),晋升联队长。武昌起义爆发后,九江、南昌相继响应,他参加起义。1913年7月,李烈钧响应孙中山讨袁主张,在湖口宣布独立,他任驻九江的江西第六团团长,投靠袁世凯。1917年,任护理赣西镇守使。10月,任江阴电雷教练所总办兼江阴要塞指挥。1923年任赣南镇守使,次年调任江西全省警务处长。1925年,提升江西省长,授陆军中将衔,二等大绶嘉禾章。1926年,北伐军进入江西,李隐居不出。1933年,在江西开办学校,从事实业。1938年冬,携眷避居贵州桐梓县,抗战胜利后返南昌,致力公益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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