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黎利 |
释义 | 黎利(越南语:Lê Lợi,1385年-1433年),越南后黎朝开国君主,后人称为黎太祖(Lê Thái Tổ,1428年至1433年在位)。生于越南清化地区,原为地方豪绅,在明朝统治越南后,于1418年发动蓝山起义,自称平定王,号召各地反明独立,展开了十年抗明战争。最后立国称帝,建立后黎朝(1428-1789),越南重获独立。另外,黎利获明朝承认其对越南的统治,以保持中越的邦交关系。 中文名:黎利 外文名:Lê L?i 国籍:越南 出生日期:1385年 逝世日期:1433年 抗明立国(蓝山起义 军势壮大 击退明军 用兵之道 开国称帝) 国内施政(开设科举 制定律法 地区建置 实行均田 裁撤军队 镇压起义 残杀功臣) 基本资料姓名:黎利朝代:后黎朝 年号:顺天 庙号:太祖 尊号:顺天承运睿文英武大王 谥号:统天启运圣德神功睿文英武宽明勇智弘义至明大孝高皇帝 皇陵:永陵 在世时间:1385年—1433年 在位时间:1428年—1433年 其他称衔:平定王(抗明战争期间);蓝山洞主;安南国王、权署安南国事(明朝册封) 家世及早年事迹黎利来自越南清化省梁江蓝山乡的一个豪族家庭。据史书所说,黎利的曾祖父黎诲游经这里时,认为必是佳处,于是定居,三年后发展成可观的产业,从此“世为一方君长”。到黎诲的儿子黎汀(黎利之祖父)继承家业时,已经是“有众至千余人”的巨贾了。 陈废帝昌符九年(1385年)八月初六,黎利出生于雷阳主山(父亲是黎汀的次子黎旷,母亲是雷阳主山人郑苍)。在他年轻时,陈朝政局正日走下坡,并发生了胡季犛篡陈及明朝派军攻越的事变。 在胡季犛覆亡、明朝占领越南之际,黎利对明朝的态度,中越两国的历史文献,说法略异,而分歧主要在于黎利有否出任过明朝的官职: 越南文献指黎利面对明朝各种计谋、诱惑下,仍然不为官爵所动;《大越史记全书》记载,明据越南后,对当地人采取了劳役及招降两种手段,而黎利则“不为官爵所诱、威势所怵,明人巧计百端,终不致也。”其后感到后陈朝的抗明活动无望,便“晦迹山林,潜心韬略,延揽智谋之士,招集流离之民”,以密谋反明。 但中国文献却指黎利降明后任官另有所图;《明实录》中载:“利初从陈季扩反,充伪金吾将军,后束身归降,以为巡检,然中怀反侧。”这段文字提出黎利曾向明投降,并获授官衔,而暗中有所图谋的说法。 对于以上两种说法,现时仍未有定论,但黎利本人亦曾说过一句值得注意的话。他曾向大臣们忆述,当初明朝统治越南时,他曾“罄家所有以奉事之,冀其免祸,而彼害朕之心曾不少恕,义兵之举,朕实出于不得已焉耳。” 抗明立国蓝山起义黎利不满明朝的统治,便隐居山林,广交豪杰之士,召募流亡群众。到明永乐十六年(1418年)正月,黎利决定在蓝山乡起兵反明,自称“平定王”。当时,除黎利外,还有潘僚、郑公证、黎饿等起义军,但维持不久,便被明军所击破。 明军获悉黎利起义,便派马骐领兵征讨。黎利引诱敌军到洛水(清化锦水),用伏兵将之击退。其后,黎利移军至灵山(据陈仲金考证,至灵山在清化境内),途中遭到明军追击,被俘获了不少军民及家属。黎利便率残兵驻扎至灵山。此后,从明永乐十七年至二十二年(1419年—1424年),黎利以至灵山、蓝山乡等地为为主要据点,多次领兵与明军交战,各有胜负。期间,黎利得到重要开国功臣阮廌的归附。 军势壮大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黎利听从黎只“乂安险要,地大人众,……略定乂安,以为立脚之地”的建议,向该区步步进迫。明洪熙元年(1425年)行军期间,黎利得到越南百姓的支持,黎利亦顺势向百姓约法三章,宣布:“民苦于虐政久矣,凡所至州县,秋毫无犯,非伪官(明朝官府)之牛谷,虽甚饥困,不得滥取。”凭着严格的军纪,黎利军所到之处,都得到群众的响应,“相与并力围乂安城(今乂安河兴原县)”。虽然该城仍被明军所坚守,但辖下地区,已被黎利占领。 进兵东都:由于明军主力集中在乂安城,其它地点则防守薄弱,黎利便转移视线,进攻新平、顺化等地,并取得成功。当时,黎利军已占领了当时越南国土的南部(相当于现在的中部地区),便向北出兵东都(今河内)。明宣德元年(1426年)十月,在重要战役崒洞之役中,黎利军重挫明军,迫使“明朝的军事力量只限于几个被包围的城市而已。”(据《大越史记全书》,崒洞之役中,黎利军仅以数千锐卒,击败了明朝十万军队。陈仲金怀疑这是越南史官的有意偏袒,未必与史实相符。) 击退明军在黎利军势力日益壮大的同时,明征夷将军王通向黎利求和,黎利最初是同意的。但王通暗中向明朝廷求援。黎利得悉后,便继续派军攻击明军的各个驻守城市。 明朝廷得悉明军在越南战况不利后,派遣柳升为主将,率十万军队南下剿乱。明宣德二年(1427年)九、十月间,柳升在到达越南后,开始攻击黎利军队。黎利得悉后,向部下们指示“今柳升之来,途路辽远,人必疲劳,吾以逸待劳,蔑不胜矣”,下令军士们边战边退,将敌军徐徐地引入腹地。明将柳升到这时仍大意轻敌,只亲自带领100骑兵追赶后退的黎利军。到达支棱(位于谅山省)的泥泞地时,明军由于移动困难,黎利预设伏军乘机施袭,于是在马鞍山(又名倒马坡)击杀柳升。明军由于主将阵亡,全军败退,黎利再派军大举追击,于是获得大胜。此次决定性的战役,迫使明军不得不议和。 战事大致平息后,明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黎利派出使节到明朝,要求册封由他所拥立的陈暠为王,明随即封之为“安南国王”,征夷将军王通领兵撤退,整场抗明战事至此告终。 用兵之道黎利能够长期与明周旋,甚至能成功驱逐明军,这与他的用兵之道及越南北部的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设伏出奇,避实击虚:在与明军的每次对阵中,明军往往都有着兵员庞大的优势,但同时亦由于行军遥远,军士无法在最佳状态下作战。黎利曾经说过:“彼众我寡,彼劳我逸,兵法所谓,胜败在将,不在乎众寡。今彼军虽众,而吾以逸待劳,破之必矣。”因而从蓝山起义开始,黎利就经常采用回避与伏击相结合的战术。在崒洞之役及支棱之战中,黎利正是用这个战略击败明军。 纪律严明:黎利对于部下的纪律和团队精神十分重视,故此管理得相当严谨。他曾颁下“军宪十条”,军士们必须遵守,内容是: 一、军中喧哗。 二、军中虚惊,妄言祸福,以摇动军情。 三、临阵闻皷声,见指旗而佯为不闻不见,逗遛不进。 四、临阵见止军之旗,闻止军之锣而不止。 五、闻退军之钲而强不退。 六、防直不勤,或熟睡不守,离伍潜回。 七、耽惑女色,私放妻党,而不当军役。 八、卖放军人及影蔽而不着军籍。 九、以私好恶而颠倒人之功过。 十、与众不和,奸恶偷盗。 以上十条,犯者斩。 黎利又对所有文武官员申示三条戒文:“一、勿无情;二、勿欺慢;三、勿奸贪。” 开国称帝战事完结后,便由阮廌起草《平吴大诰》,以宣示复国成功以及黎王朝成为大越国家的新统治者。该诰文称,以往“因胡之烦苛,致使人心之怨叛,狂明伺隙,因以毒我民,恶党怀奸,竟以卖我国”的国家乱亡时代已经过去,现在大越国家已进入黎王朝“一戎大定,迄成无竞之功,四海永清”的新纪元。该文发表的时间,《大越史记全书》将之记在明宣德二年农历十二月十七日(若按公历计算,则是1428年1月3日),黎利军与明军达成和议之后。 黎利即位前,先要除掉陈暠。陈暠是在明宣德元年(1426年)被黎利拥立。据《大越史记全书》所说,陈暠原叫胡翁,是“丐者之子”,“假称陈氏之后”。黎利拥立陈暠的原因,是由于黎利在起义时鉴于“人心思陈,故立之以从人望”,并且“欲籍辞以应明人”。黎利驱逐明军后,便先杀陈暠,然后登基称帝。关于陈暠的死因,一说是他深知国人不服,遁逃时被朝廷所获,便饮毒药而死;一说是他“潜驾海船而卒”;一说是潜逃时被黎利令人追杀;一说是黎利曾说“我以百战得天下,而暠居大位”,陈暠在惊惶下潜逃,最终被黎利追杀。 明宣德三年(1428年)三月十五日,黎利在东京(河内)即位,改年号顺天,建国号大越,都东京(今河内)。 国内施政开设科举黎利政府在京城设国子监,在地方各府路设学堂,教授儒学。文武官员四品以下者,须经明经科考试,文官考经史,武官考武经。又在各路开明经科试,以招揽人才。而佛道人士,亦须经过自己所属宗教的经典考试,合格的可作僧侣或道士,不合格的勒令还俗。 制定律法黎利参考中国唐朝的刑律定出新律法,有笞、杖、徒、流和死等刑罚: 笞刑:分成五等,自10鞭至50鞭。 杖刑:分成五等,自60杖至100杖。 徒刑:分成三等,有犒丁、象坊兵、屯田兵。 流刑:分成三等,即流至近州、流至远州及流至外州。 死刑:分成三等,即绞刑和斩首、枭首示众、凌迟处死。 如果是功臣、官员、军民、老人等有罪,以及自行投案的,则可依次减刑或酌情减刑。 至于游手好闲、围棋赌博、不务正业之徒,则以严刑峻法来致力打击。如赌博则刖手三分,围棋则刖手一分;无故群聚饮酒茶者,杖100,收容此等歹徒者,亦有罪,但量刑时减罪一等。 地区建置黎利将全国分为海西、清化、乂安、新平及顺化五道,各道设有总管及行遣,分掌军民簿籍。而在基层的地区建置上,“大社”(百人以上的村社)用三人为社官、“中社”(五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二人为社官;“小社”(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一人为社官。社官负责管理社内事务。 实行均田黎利鉴于不少“无功之辈”占有过多田土,而曾参予开国战争的兵士则无地可耕,于是制定均田法,将公有田地分给上自大臣,下至老弱孤寡之人,以放缓贫富悬殊的现象,让各阶层的人都有田可耕。 裁撤军队当抗明战争结束后,黎利决定裁军,从原本占领东都时的25万人,减至10万人作防卫,其余归农。又将全军分为五番,只留下一番执勤,其余四番归农,轮流执行。 镇压起义黎利统治期间,越南仍有起义发生,如顺天三年(1430年)十一月,太原省石林州爆发了闭克绍、农得泰起义,黎利便亲自率兵镇压,至次年二月平定。 残杀功臣黎利生性猜忌,即位后就杀戮功臣,功臣陈元扞、范文巧等都因谗言中伤而获诛。 对外关系与明朝的关系黎利驱逐明军后,便遣使入明,争取得到明朝册封为“安南国王”,要求明朝承认黎利是越南实际统治者的既定事实。起初,明政府对此仍有所依违,要求黎利在国内访寻陈朝宗室子孙为王,经过数次使者往还后,顺天四年(1431年)正月,黎利的使者向明廷宣称已“大集国人,遍求陈氏子孙,的无见存”,明廷便只得尊重黎利握有政权的事实,随即遣使命他“权署安南国事”,又封为“安南国王”,并规定越南每隔三年向明朝贡一次,每次朝贡必铸金人两尊,称之为“代身金人”。 陈仲金认为,两尊“代身金人”可能是为支棱之役中被杀的柳升与梁铭两位明将抵命。至于黎利的求封,陈仲金作出如下的解释:“因为我国与中国相较,大小悬殊,且孤身只影独处南方,全无羽翼屏障,这样一味敌对抗拒,不肯低下一点,则永无宁日。虽表面上屈居中国之下,但其实内里仍然保持自主,中国人并不干涉我国内政。这也是一种机智巧妙的外交,可使国家获得安定。” 与其它中南半岛民族的关系占人:早在黎利称帝之前,明宣德二年(1427年)七月,占人到来进贡方物(土产),黎王朝政府与占人开始有了接触。 哀牢:在抗明战争期间,黎利曾与哀牢结好。但在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十一月,黎利与明军交战时,遭到哀牢的突袭。其后,黎利的一名极为爱重的侄儿黎石,亦遭哀牢军击毙。到后黎朝已有了统治基础后,顺天五年(1432年)黎利便攻打哀牢。 忙礼州、复礼州:黎利于顺天五年(1432年)正月,攻打忙礼州;当年十一月又征复礼州。 曾使用的称衔黎利一生中,曾拥有过多个称衔: 平定王:从明永乐十六年(1418年)到明宣德二年(1427年)的“抗明十年”期间使用。 皇帝:顺天元年(1428年)三月十五日,黎利即位,建国号“大越”时开始使用。 顺天承运睿文英武大王:顺天元年(1428年)三月开始,黎利“凡有大赦诏令”时,便使用这个称衔。 蓝山洞主:顺天元年(1428年)三月黎利开始使用的号。后来黎利下令编修《蓝山实录》时,使用了“蓝山洞主”的名义作序。 安南国王及权署安南国事:顺天四年(1431年)正月,明朝命黎利“权署安南国事”,封为“安南国王”。 另外,鉴于对明关系上的“藩属”身份,黎利规定,黎氏朝廷的中央文武官员及地方长官所使用的上下行文书,对于君主有特别的称谓是:某人有事至国王(指后黎朝君主)与皇太子,用“启”字不得用“奏”字,并称呼曰“国王殿下”、“太子殿下”。若国王有宣告号令,即用“国王旨挥”,不得用“勅”字。(在《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全书·黎太祖纪》里,史官把黎利在位时期大部份下达的命令,都写成“旨挥”。) 去世顺天六年(1433年)八月二十二日,黎利“崩于正寝”。享寿49岁。次子黎元龙继位,是为黎太宗。十一月二十二日,归葬蓝山永陵,庙号太祖,上尊号曰统天启运圣德神功睿文英武宽明勇智弘义至明大孝高皇帝。 家庭亲属先世曾祖父:黎晦,移居蓝山乡,发展产业,黎利追尊为“高上祖明皇帝”。 曾祖母:丁氏,黎利追尊为“普慈高明皇太后”。 祖父:黎汀,继承父亲家业,黎利追尊为“显祖昭德泽皇帝”。 祖母:阮廓,黎利追尊为“显慈嘉淑皇太后”。 伯父:黎从 父亲:黎旷,黎利追尊为“宣祖宪文福皇帝”。 母亲:郑苍,黎利追尊为“贞慈懿文皇太后”。 兄弟伯兄,黎利年幼时由他养育。 这位伯兄有一名儿子黎石(黎利追赠为忠武大王) 后宫据《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太宗纪》载:“太祖不立正室,惟郡王母郑宸妃与范惠妃等数人而已。国母(黎太宗生母范陈)亦先帝侧室。”以下列出有“皇后”尊衔的,其实是后来追尊而已。 范陈:又作范氏玉陈(Phạm Thị Ngọc Trần),即黎太宗生母。她是黎利侧室,在抗明战争期间去世。绍平元年(1434年)六月二十四日,黎太宗追尊她为“恭慈国太母”。绍平四年(1437年)二月,再追尊为“恭慈光穆皇太后”。 郑宸妃。 范惠妃。 子嗣长子:黎思齐,初为太子,顺天六年(1433年)降为郡王 次子:黎元龙,即黎太宗 评价黎利本人及臣下的评价在一次黎利与臣下的交谈中,透露了各人对他能够成功开国的看法。臣下们都认为:“明淫刑虐政,久失民心,帝反其道而用之,以仁易暴,以治易乱,此所以成功之速也。”黎利的看法则是:“卿等所言,固是如此,亦有未尽。朕昔时遭板荡,栖迹蓝山,本欲苟全性命而已,初无取天下之心。及其贼虐愈甚,民命弗堪,凡有智识者,皆被其害。朕虽罄家所有以奉事之,冀其免祸,而彼害朕之心曾不少恕,义兵之举,朕实出于不得已焉耳。” 《大越史记全书》的评价编撰《大越史记全书》的越南史官,就综合了他的一生,作以下评论: “论曰:太祖即位以来,其施为政事,蔼有可观。如定律令,制礼乐,设科目,置禁卫,设官职,立府县,收图籍,创学校,亦可谓创业之宏谟。然多忌好杀,此其短也。 又曰:帝承祖父之业,时遭大乱,而志益坚,晦迹山林,以稼穑为业,由其愤强贼之陵暴,尤留心于韬略之书,罄竭家赀,厚待宾客。及戊戌年起集义兵,经营天下,前后凡数十战,皆设伏出奇,避实击虚,以寡敌众,以弱敌强。及明人出降,戒戢军士,秋毫无犯,两国自是通好,南北无事。忙礼、哀牢,俱入版图;占城、阇盘,航海修贡。帝宵衣旰食,凡十年而天下大治。 史臣论曰:帝起义兵,未尝滥杀一人,惟能以柔制刚,以寡敌众,不战而屈人兵,故能革否为泰,转危为安,易乱为治,所谓仁者无敌于天下,其帝之谓欤!其有天下而传万世之业也宜哉!” 上引《大越史记全书》的评论,未必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因而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例如“论曰”提到黎利“多忌好杀”,“史臣论曰”则说黎利“未尝滥杀一人”;“又曰”提到黎利“起集义兵,经营天下,前后凡数十战”,“史臣论曰”则说黎利“不战而屈人兵”。但不论如何,《大越史记全书》的评论,已代表了黎王朝的官方看法。 近现代越南学者的评价越南方面,近代著名史家陈仲金(又译陈重金),就称他是“英雄出世”的救国者。但在严刑峻法方面,陈仲金认为会“残害了人们的身体”,但亦“使国内减少了终生游手好闲专以骗人为生之人。”在诛杀功臣方面又认为他是“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而越共学者则以爱国主义立场,称他为“一位刚直、慷慨的爱国者”,为了“抗敌救国”,“他献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财产。” 中国学者的评价中国学者郭振铎及张笑梅,肯定黎利“削平各地豪族,统一安南”,使“明朝承认既成事实”的业绩,并且赞赏他“恢复了两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正常关系。” 西方学者的评价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者萨尔德赛(Damodar Ramaji SarDesai)认为,虽然黎利将越南从中国统治之中解放出来,但他却无法改善农民缺乏土地及粮食的状况。直到后来的黎圣宗,才凭籍著占领占婆而解决这些问题。 对后世文化的影响有关黎利的传说由于黎利的事迹在越南家喻户晓,因此在越南民间,亦衍生了一些有关他的传说。 越南河内的还剑湖里,有一种稀有的斑鳖在此栖息,当地人视之为“神龟”。关于“神龟”与黎利的传说,据阮初时范廷琥、阮案合撰的《桑沧偶录·下·还剑湖》提到,黎利起义时,得到一把古剑,到称帝后也经常佩带。有一天,黎利在还剑湖泛舟,忽然“巨鼋(斑鳖)浮水上,射之不中,以剑指之,坠水没,鼋随剑去。帝(黎利)怒,命塞湖口,筑堤竭水求之,不得。”就这样,黎利在湖中丧失了古剑,无法找回。越南人相传,这些斑鳖取走神剑藏于湖底,以备日后再需要它来抗敌。从此,斑鳖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龟”。目前,一种生活在还剑湖中的龟鳖类(Rafetus.leloii),其拉丁文学名的种加词就是来自于黎利的名字。 在近代越南政坛里的作用黎利的成功得国,在近代越南史里,成为各权力派系的政治样板及宣传工具。 越共军队在1954年的奠边府战役击败法军后不久,胡志明在一次演说中向越共战士们提到黎利、征氏姐妹、赵妪、陈兴道及阮惠等历史人物,要求所有战士要为他们“感到自豪”,并且要牢记他们为国打拼的功劳。 以黎利命名的越南街道现今越南的一些大城市里,不少街道是以黎利来命名,以作纪念,如胡志明市的“黎利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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