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雷平镇 |
释义 | 广西大新县雷平镇辖社区1个,村委会22个,村(居)民小组339个。有自然屯207个。2004年,全镇总人口51245人,其中农业4848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82‰。行政区域面积365平方公里,有林面积2265公顷,年末耕地面积7418.47公顷。 概况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12201.47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405.6公顷,经济作物种植面积7126.87公顷。粮食总产量19522吨。甘蔗种植面积6734.87公顷,入厂原料蔗467516吨。水果总产量3360吨。肉类产量3095吨。水产品产量1860吨。新建沼气池209座。主要旅游景点有那岸明珠、中军潭电站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2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32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33元。年内,雷平镇获大新县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一等奖、经济发展奖、财源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模范镇。 财源建设获奖2004年,雷平镇党委、政府多渠道开辟新财源,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坚持依法理财治税,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截止11月底,完成财政收入3855.8万元(不含甘蔗特产税),占任务的109.7%。其中国税完成2669.20万元,占任务的111.14%;地税完成1106.5万元,占任务的110.6%;财政完成162万元,占任务的140.87%。年底获大新县财源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社会治安工作获奖】 2004年,雷平镇党委、政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行为;全面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各部门、村(社区)、企业层层签订治安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综治基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成立行政村和街道调解会、治保会、治安联防队,形成群防群治的组织网络,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加大信访和调处工作力度,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排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安居乐业。年底获大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模范乡(镇)称号。 项目建设2004年,雷平镇新开工项目6个,总投资2611万元,包括太平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镇政府公务员住宅楼、太平桥扩建、雷平桥头新区、二级公路、雷平镇敬老院。续建项目3个,总投资950万元,包括雷平永俊养猪场、霞山新村、雷平燃料供应处。竣工项目4个,总投资2565万元,包括那岸钢索桥、那岸三面光水渠、安民扶贫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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