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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乐都县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简介

乐都县国家税务局是负责乐都县域内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1994年正式挂牌成立,办公楼座落于新乐大街5号。县局机关内设8个行政科(室)、1个事业单位和2个税务分局。截至到2010年5月底,乐都县国税局系统共有97名在职干部职工,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4人,占总人数86.6%;中共党员57人,占总人数的58.8%;妇女干部35人,占总人数的36.5%;少数民族干部14人,占总人数的14.4%。

县国税局机关先后被青海省国税局、海东地区国税局、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部门命名为 “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文明单位”、 “先进基层党组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 、“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 、“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实现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满堂红”,有力地推动了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谱写出文明创建新篇章。

内设机构

根据地区局的实施方案,县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1.办公室

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负责管理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党群工作。

3.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4.政策法规科

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备查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并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等流转税业务;负责有关税种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初审,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等工作。

5.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6.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牵头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工作;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稽查案源的移送工作。

7.税源管理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各类欠税调查管理、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8.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事业单位

县局设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派出机构

县局设高庙税务分局、高店税务分局2个派出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各类欠税调查管理、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领导信息

县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成义 负责全局工作

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元起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长庆 负责税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高庙分局、高店分局

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宏凯 负责人事教育科、监察科

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桂如 负责信息中心、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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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