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何凌汉 |
释义 | § 简介 何凌汉(1772-1840)清大臣、书法家,字云门,号仙槎,道州人(今湖南道县)。嘉庆十年进士一甲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先后黄广东、山东、福建乡试。 § 介绍 历任顺天府尹、大理寺卿、左副都御史,工部和吏部侍郎,后官至工部尚书,又转户部尚书,卒赠太子太保。立朝正直,廉洁自持。年幼家贫,“夜不能具灯,恒燃松枝”读书。16岁时,州试第一。后在村里鹤鸣轩课徒为生。清嘉庆六年(1801)以拔贡生入都应试,次年朝考一等,为吏部文选司京官。十年考中乙丑科殿试一甲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次年接家眷入京。十二年任广东乡试副考官。二十四年任福建乡试主考官擢祭酒。道光二年(1822)又任山东乡试主考,并留督学政。六年擢升为顺天府尹。因执法严明,继授大理寺卿,仍兼顺天府尹。十一年,署兵部右侍郎,授左副都御史;迁工部左侍郎兼管法堂事;署兵部左侍郎;任浙江乡试主考官,留督学政,十三年,调吏部右侍郎,仍兼顺天府尹。十四年二月,调左都御史兼顺天府尹,赐紫禁城骑马。同年十一月,晋升工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奉令勘察明陵,充经筵讲官。次年又充任会试副总裁,教习庶吉士。十六年,调任吏部尚书。十九年又调任户部尚书,充任顺天府乡试副主考官。这时长子何绍基爱任福建省乡试副主考官,父子同科,京师传为美谈。服官40年,品行端正,办事谨慎。“平生服膺许郑之学,而于宋儒之言性理者,亦持守甚力”,“以文章道德系中外望者数十年”。任顺天府时,审理案件执法严明。主持浙江乡试时,偕同督臣程祖洛查明山阴、会稽官绅幕撩联合舞弊案,受到道光皇帝的赞扬。道光二十年二月病逝于京师,谥文安。著有《云腴山房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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