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
释义 | §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国民党于1926年是日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58人。会议通过决议,继续执行孙中山遗嘱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会议谴责国民党右派的反革命活动,给西山会议几个顽固分子以开除、警告的纪律处分。会议还通过由共产党人提出的联络世界各被压迫民族、开展工农运动等决议案。大会选举产生36名中央执行委员,其中有李大钊、林伯渠、吴玉章、恽代英等7名共产党; 候补执行委员24人,其中有毛泽东、邓颖超等7名共产党员。 中国共产党广东区委员会为此次大会发表宣言,指出大会的责任,“是要规定发展工农运动的计划,确定对于工农运动的正当态度及决定对于破坏工农运动的党员给予严厉的处罚;希望大会“能使国民党在左派领导之下发展为一个群众的政党,能使广东的革命基础扩大到全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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