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 |
释义 | § 学院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是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9月正式成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国务院领导成员兼任,为国务院正部级直属事业单位,院长由历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担任。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高、中级国家公务员的新型学府和培养高层次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 § 简介 国家行政学院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是培训高中级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为中央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公共行政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和政府参谋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 学院职责 国家行政学院主要职责是:组织培训与教学;紧密围绕政府工作和培训与教学的需要,重点开展对策性研究与咨询;参与制定有关培训的方针政策;负责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书的编写(译);组织地方行政学院和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广泛的业务交流、合作办学、科研协作及师资培训,根据需要委托地方行政学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培训机构举办部分培训班;开展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适量培养以行政学、管理学为主的硕士生、博士生;向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推荐人才。 国家行政学院培训在职国家公务员的主体班次是以省部级国家公务员为对象的专题研究班和以司局级国家公务员为对象的任职培训班、进修班,同时适当举办部分优秀后备青年骨干培训班、国有大型企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的学制根据不同类型和对象,实行长短结合、以短期培训为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实行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承担政府咨询课题、培训与教学课题、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课题以及国际合作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重视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应用。针对政府工作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提出对策性建议,努力使学院成为政府公共行政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科研基地和咨询中心。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拓展对外联系的渠道,借鉴国外公共行政及公务员培训的有益经验。根据需要聘请外籍客座教授,邀请友好国家首脑和国际著名人士来院演讲,授予名誉学术称号;适当开展涉外培训;有计划地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出国讲学、进修及开展有关课题研究;组织学员到国(境)外进行短期考察和培训。学院目前已同20多个国家(地区)的行政学院及有关机构建立了经常联系与合作关系。 § 主要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主要内设机构:办公厅,研究室,教务部,进修部,培训部,研究生部,科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综合教研部,信息技术部,人事局,国际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领导测评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培训中心。 § 领导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马凯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魏礼群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何家成、洪毅、周文彰、韩康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文明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教务长杨克勤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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