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
释义 | § 名称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 相关解说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是在建设部指导下,为全国建设教育工作服务的专业性社会团体,是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的助手,具有法人资格。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是由建设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各类职工学校和建设事业各行业教育管理部门的愿组合。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 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团结组织全国建设教育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工作咨询和服务,积极推支教育改革,为培养高质量的建设人才、发展社会主义建设教育事业服务。 协会的主要任务 1、从我国国情出发,探索建设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制定研究规划,开展学术研究。 2、对建设教育工作中共同关心的问题组织专题研究,协作交流,向领导机关提供咨询建议。 3、与有关方面配合,积极开展教育改革实验和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工作;接受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有关工作和服务活动。 4、指导各级各类建设教育单位的研究、协作活动,开展有关工作和服务活动。 5、研究、介绍国内外建设教育的动态和经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6、编辑、出版有关建设教育和各种刊物和资料。 7、举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经济实体和其他社会服务事业。 领导机构 协会设理事会和专业教育委员会,专业教育委员会在协会理事会领导下工作。协会理事会由各专业教育委员会和建设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代表组成、是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任期四年,任务是通过或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协会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听取并审议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报告,以及聘请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和顾问。协会常务理事会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行使理事会的职责,决定副秘书长和办事机构的负责人,负责日常的会务领导工作。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任期四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集体领导,通过理事长办公会行使常务理事会职责。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成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 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研究咨询服务部和编辑指导部。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部负责制定研究课题计划,开展咨询服务,举办事业和经济实体编辑指导部指导协会的刊物和编印书籍资料,并组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专业教育委员会 协会下设八个专业教育委员会。各专业教育委员会的名称和服务面向如下:1、普通高等教育委员会,面向建设类普通高等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的建设类专业。2、成人高等教育委员会,面向建设类成人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的建设类专业。3、普通中专教育委员会,面向建设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建设类专业。4、成人中专教育委员会,面向建设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建设类专业。5、技工教育委员会,面向建设类技工学校。 6、职工培训教育委员会,面向建设系统各行业的职工教育工作,下面按行业分六个专业组:建工、市政、房地产、公用、公交和建设机械。7、职业高中教育委员会,面向建设类职业高中或职业高中的建设类专业。8、继续教育委员会,面向建设系统各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各专业委员会都有自己的工作条例和工作计划,每年召开年会和各种专业会议。 学术刊物 协会共有四种定期刊物: 1、《高等建筑教育》; 2、《建设职业技术教育》; 3、《建设技校报》; 4、《建设职工教育》。 此外,职工培训教育委员会各专业级,普通中专教育委员会地区组有编印内部发行的不定期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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