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
释义 |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国爱国民主政治团体。由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在上海发起组织。1932年12月29日成立,总会设在上海,在北平(今北京)、上海等地设分会,最高执行机构是临时全国执行委员会,宋庆龄、蔡元培分任主席和副主席,杨杏佛为总干事,鲁迅为上海分会执行委员。同盟的任务是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援救一切爱国的革命的政治犯,争取人民的出版、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同盟的领导人都是当时社会知名人士,他们公开反对国民党的统治,并营救许多被国民党关押的共产党人和革命者。1933年3月,同盟联合上海其他进步团体,组织“国民御侮自救会”,反对国民党妥协投降的外交政策,要求派军队抗日,保障民权,停止向革命根据地进攻。该同盟成员复杂。1933年6月18日,杨杏佛被国民党特务刺杀后,同盟停止活动。但同盟在全国抗日民主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宋庆龄与民权保障同盟委员胡愈之(左二)、鲁迅(左一)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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