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放飞》 |
释义 | 电 影《放飞》摄 制 组 为了更好的发展影视文化事业,创作优秀影视作品,挖掘和发现优秀影视新人,电影《放飞》摄制组将联合中国影视文化交流协会主办全国演员招募活动。该活动将通过选拔﹑交流﹑培训﹑宣传等形式,展现新时期广大青少年的艺术风采和精神风貌,让更多的艺术人才涌现出来,同时掀起新一轮的影视娱乐风暴,进一步推动影视事业的发展。力争在本剧上出演的同时推出一批优秀的影视新人,本活动优秀演员将与公司签约,参加电影 的拍摄,凡热爱影视表演有兴趣的均可报名。 一.活动优越性 1﹑活动与创立“文化强者”品牌项目直接对接: 电影《放飞》由山西电影制片厂和北京零度中视传媒联合拍摄,在影视板块中唯一面向全国赛事与媒体紧密结合的大中型互联互动项目。 2﹑活动与影视演员签约影视作品拍摄直接对接 电影《放飞》演员选拔活动为了培养影视新人,创造了机会,夯实了基础,本次活动将全面联合影视拍摄﹑制作﹑生产﹑策划﹑深加工等影视单位和公众传媒机构,为演员提供一整套的职业“造星计划”,立志打造第一造星品牌工程。 3﹑万众瞩目的活动 一个全国青少年关注的活动,一座制造明星的工厂,一条传播健康与快乐的流水线,一个梦想成真的绝佳机缘,这里是影视新秀云集的璀璨星河,这里是让梦想起飞的地方,这里将承载影视表演艺术的光荣与辉煌。 二﹑时 间 及 地 点: (如有变化,以最后通知为准) <一>海选、复选 时间:2009年6月—2009年9月 地点:各分选区所在城市(含港、澳、台地区) <二>全国总评选 时间: 2009年10月2日-5日 地点:中国 杭州 <三>演员最后确定时间:2009年10月16日到20日 <四>拍摄 时间 2009年寒假 地 点:中国 山东 杭州(暂定) 三、活 动 细 则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8月30日 2、报名形式:现场直接报名或网上报名 3、报名条件:(不收取报名费,其余费用自理) (1)年龄在6-28周岁,热爱电影表演艺术,思想积极向上,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或犯罪记录,不分专业和业余,男女均可。 (2)身体健康,能适应紧张的培训和拍摄工作,目前未与任何经纪及制作公司签约。 (3)有良好的外型基础,身材匀称,个性突出,五官端正,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知识、修养,具备一定的交流与沟通能力。 四、参 选 内 容 1、自我介绍(一分钟) 2、模特走台及各种形体展示(三分钟) 3、影视剧、小品片段表演、朗诵等(不超五分钟) 4、综合才艺展示(不超五分钟) (含声乐、舞蹈、器乐、杂技、口技等各类单人和组合节目) 5、即兴问答(一分钟) 6、其它即兴题目(不超五分钟) 五、活 动 程 序 1.各地选手参加本地区活动,经海选、复选评选出30名进入全国总评选,全国主办单位集中组织封闭式培训、排练、包装。总评选将评出冠;亚;季军,获奖者将拿到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片酬作为奖励。 2、全国总决选,挑选出6名成人主要人物的扮演者;12名儿童人物的扮演者参加电影的最后拍摄;8名主要配角的扮演者,5名选手跟随剧组体验生活,作为其他人物的候选人。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还将参加系列片《青春星势力》的演员选拔(50名主要演员)。百集系列片《青春星势力》是演绎艺员的真实生活,每两集演绎一名新人的真实生活故事。同时个人故事征集中,欢迎投稿。 3、进入全国总评选的选手将评出.10名最佳表演奖、10名最佳形体奖、10名最佳人气奖,并颁发证书、奖杯和纪念品。 4、在进入全国总评选的选手中将评出拍摄影片歌曲MV的演员2名; 影片歌曲演唱者2名;影片宣传推广大使2名;并颁发聘书、奖杯和纪念品。 5、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还将参加系列片《青春星势力》的演员选拔,百集系列片《青春星势力》是演绎艺员的真实生活,每两集演绎一名新人的真实生活故事。同时个人故事征集中,欢迎投稿。 六、入围全国总评选选手的权利 1、进入全国总评选的选手将有机会被聘为数字电影《放飞》影片宣传推广大使,并可优先获得拍摄数字电影 《放飞》影片歌曲MV和演唱影片歌曲的资格。 2、进入全国总评选的选手将有机会与零度中视国际传媒签约、参与艺术实践、 参加影视及商业广告拍摄等活动; 3、进入全国总评选的选手将优先加入《青春星势力》表演团,进行全国巡演活动。还有机会成为 《青春星势力》活动的全程代言人,负责全方位的包装和推广。 4、获得进入全国总评选资格的选手均有机会接受著名导演、演员、主持人、艺术家、服装师、 造型师等的指导。 5、总评选期间摄制组将安排各大著名唱片公司、演出公司、影视院校等现场签约,为选手的继续深造和 成名提供更多的机会。 6、在官方网站及活动相关网站、媒体、杂志上进行免费宣传。 7、制作个人评选、培训花絮和宣传短片,在活动相关网站作免费宣传。 8、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将全部纳入中国艺术人才库,向全国知名导演制片人,艺术院校,各大电视台, 影视剧组推荐。 七、参选选手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以真实身份填报个人资料。 2、参赛选手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因所提供的资料有误,导致主办方无法取得联系,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3、为了核实选手提供的信息,主办方有权随时要求选手提供相关资料以供确认;主办方有权对您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成绩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有权提出警告、严重者将有权取消选手的参选资格。 4、所有关于本次活动的任何数据的统计均以主办方为准,对于选手资料的遗失或毁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选选手必须积极配合主办方的各种活动宣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活动期间,因故不能正常进行时,主办方有权决定取消、终止、修改或暂停本活动。 6、进入全国总评选的选手将与全国主办方签订参选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全国总评选的权利,依名次顺延补充入围选手。 7、不满18岁的选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需监护人签字,并提供监护人有效证件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8、选手自报名之日起向主办方所投本人照片及相关资料,即表明参选选手已同意将本人肖像及其它资料的使用权授予主办方,用于电影《放飞》的宣传以及其它商业运营活动。 9、选手不可重复报名,也不能分选区多次报名,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当地未设分选区的,选手可直接向全国活动办公室或邻近分选区报名参加。 10、经过全国总决选评出的选手需与摄制组签定拍摄合同,以保证电影拍摄的顺利进行。 11、选手需要自己准备参加本次活动的服装、道具及相关用品。 12、分选区进入复选的选手当地主办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全国总评选。亦可通过活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3、所有参加全国总评选的选手均有义务参加全国主办方组织的公益性活动。 14、各地海选在不影响选手质量的原则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参选内容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但必须报全国主办方批准,方可实施。 八、组委会的权益 1、享有活动全过程及专场晚会的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播放(映)权及版权; 2、享有活动全过程中参选作品的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播放(映)权; 3、享有活动全过程中参选选手的形象、相关资料的使用权; 4、享有与活动相关的其他权益。 九、附则:本简介的活动时间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后通知为准,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 办 单 位 : 中国影视文化交流协会 联合拍摄单位 : 山西电影制片厂 零度中视国际传媒 联合承办单位 : 中国文艺创新网 电影《放飞》摄制组 联 系 地 址 : 北京市八里桥南街68号京贸国际G座1004 联 系 电 话 : 010-89505862 传真:010-89505862转608 江先生 活 动 网 站 : http://www.ldzscb.com/ http://www.chinawycx.com/ 活 动 邮 箱 : dianyingfangfei@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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