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论十大关系》的讲话 |
释义 | 1956年初,毛泽东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听取了中央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经政治局几次讨论,他将汇报的问题概括为十大关系。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对十大关系作了报告。5月2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他又发表讲话,对十大关系作了进一步阐述。讲话精辟地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正确处理的各种矛盾关系,这就是:1.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2.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3.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4.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5.中央和地方的关系;6.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7.党和非党的关系;8.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9.是非关系;10.中国和外国的关系。讲话初步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并以苏联经验为借鉴,提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明确了党对每一种关系应当采取的正确方针,这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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