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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老枪.宝刀--莫言小说精短系列》
释义

老枪.宝刀--莫言小说精短系列 内容简介

《老枪・宝刀》,集结了莫言迄今为止所有的优秀短篇小说。这些从肥沃而丰富的中国土地上生长出来的作品,使莫言与任何一位短篇小说大师(如契诃夫,莫泊桑,福克纳等)相比都毫不逊色,对中国读者来说,甚至更为亲切和感人。从这些作品,你可以看到莫言对乡村残酷现实生活的犀利揭露,可以看到他所创造的纯朴的乡村爱情,可以看到荒诞而又逼真的种种传奇……

老枪.宝刀--莫言小说精短系列 本书前言

福克纳大叔,你好吗

[2000年3月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校区的演讲]

前几天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我曾经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生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今天,我就具体地谈谈我与世界各地的作家们对话,也可以说是恋爱的过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在今天这种纸醉金迷的社会里,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合时宜--因为比读书有趣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为了安慰自己,鼓励自己继续创作,我还是要这样说。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给有书的人家去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说一个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从他的眼窝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又长出两只眼,这两只眼能看到地下三尺的东西;还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脑袋脱离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敌人变成了一只老鹰,将他的脑袋反着安装在他的脖子上,结果这个人往前跑时,实际上是在后退,而他往后跑时,实际上是在前进。这样的书对我这样的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我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我的背后监督着我,时间一到,马上收走。如果我想继续阅读,那就要继续拉磨。那时在我们那里根本就没有钟表,所以所谓两个小时,全看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缓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像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当然,石匠的女儿很好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是纯粹地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地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哭流涕,也经常爱上书中那些可爱的女性。

我把周围村子里的十几本书读完之后,十几年里,几乎再没读过书。我以为世界上的书就是这十几本,把它们读完,就等于把天下的书读完了。这一段时间我在农村劳动,与牛羊打交道的机会比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多,我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些字也几乎忘光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十五岁时,石匠的女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她扎着一条垂到臀部的大辫子,生着两只毛茸茸的眼睛,一副睡眼蒙陇的样子。我对她十分着迷,经常用自己艰苦劳动换来的小钱买些糖果送给她吃。她家的菜园子与我家的菜园子紧靠着,傍晚的时候,我们都到河里担水浇菜。当我看到她担着水桶。让大辫子在背后飞舞着从河堤上飘然而下时,我的心里百感交集,我感到她是地球上最美丽的人。我跟在她的身后,用自己的赤脚去踩她留在河滩上的脚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我的脚直达我的脑袋。我心中充满了幸福。在一个黄昏时刻,我鼓足了勇气,对她说我爱她,并且希望她能嫁给我做妻子。她吃了一惊,然后便哈哈大笑。她说:"你简直是癫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痴心不改,又托了一个大嫂去她家提亲。她让大嫂带话给我,说我只要能写出一本像她家那套《封神演义》一样的书她就嫁给我。我到她家去看她,想对她表示一下我的雄心壮志,她不出来见我,她家那条凶猛的大狗却像老虎似地冲了出来。前几天在斯坦福演讲时我曾经说是因为想过上一天三顿吃饺子那样的幸福日子才发奋写作;其实,鼓舞我写作的,除了饺子之外,还有石匠家那个睡眼蒙陇的姑娘。我至今也没能写出一本像《封神演义》那样的书,石匠家的女儿早已经嫁给铁匠的儿子并且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

我大量地阅读是我在大学的文学系读书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写了不少很坏的小说。我第一次进了学校的图书馆时大吃一惊,我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人写了这么多书。但这时我已经过了读书的年龄,我发现我已经不能耐着心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我感到书中那些故事都没有超出我的想象力。我把一本书翻过十几页就把作者看穿了。我承认许多作家都很优秀,但我跟他们之间共同的语言不多,他们的书对我用处不大,读他们的书就像我跟一个客人彬彬有礼地客套,这种情况直到我读到福克纳为止。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4年的12月里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福克纳的《喧哗和骚动》,我端详着印在扉页上穿着西服、扎着领带。叼着烟斗的那个老头,心中不以为然。然后我就开始阅读由中国的一位著名翻译家写的那篇漫长的序文,我一边读一边欢喜,对这个美国老头许多不合时宜的行为我感到十分理解,并且感到很亲切。譬如他从小不认真读书,譬如他喜欢胡言乱语,譬如他喜欢撒谎;他连战场都没上过,却大言不惭地对人说自己驾驶着飞机与敌人在天上大战,他还说他的脑袋里留下一块巨大的弹片,而且因为脑子里有弹片,才导致了他的烦琐而晦涩的语言风格。他去领诺贝尔奖金,竟然醉得连金质奖章都扔到垃圾桶里;肯尼迪总统请他到白宫去赴宴,他竟然说为了吃一次饭跑到白宫去不值得。他从来不以作家自居,而是以农民自居,尤其是他创造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更让我心驰神往。我感到福克纳像我的故乡那些老农一样,在用不耐烦的口吻教我如何给马驹子套上笼头。接下来我就开始读他的书,许多人都认为他的书晦涩难懂,但我却读得十分轻松。我觉得他的书就像我的故乡那些脾气古怪的老农的絮絮叨叨一样亲切。我不在乎他对我讲了什么故事,因为我编造故事的才能决不在他之下,我欣赏的是他那种讲述故事的语气和态度。他旁若无人,只顾讲自己的,就像当年我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牛时一个人对着牛和天上的鸟自言自语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还在按照我们的小说教程上的方法来写小说,这样的写作是真正的苦行。我感到自己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按照我们教材上讲的,如果感到没有东西可写时,就应该下去深人生活。读了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于是我就把他的书扔到了一边,拿起笔来写自己的小说了。受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启示,我大着胆子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是完全的虚构,我的高密东北乡则是实有其地。我也下决心要写我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这简直就像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闸门,童年的生活全被激活了。我想起了当年我躺在草地上对着牛、对着云。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过的话,然后我就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写到我的小说里。从此后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发愁,而是要为写不过来而发愁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在写一篇小说的时候,许多新的构思,就像狗一样在我身后大声喊叫。

后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上,我认识了一个美国大学的教授,他就在离福克纳的家乡不远的一所大学教书;他和他们的校长邀请我到他们学校去访问,我没有去成,他就寄给我一本有关福克纳的相册,那里面,有很多珍贵的照片。其中有一幅福克纳穿着破衣服。破靴子站在一个马棚前的照片,他的这副形象一下子就把我送回了我的高密东北乡,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父亲和许多的老乡亲。这时候,福克纳作为一个伟大作家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已经彻底地瓦解了,我感到我跟他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距离,我感到我们是一对心心相印。无话不谈的忘年之交,我们在一起谈论天气、庄稼、牲畜,我们在一起抽烟喝酒,我还听到他对我骂美国的评论家,听到他讽刺海明威,他还让我摸了他脑袋上那块伤疤,他说这个疤其实是让一匹花斑马咬的,但对那些傻瓜必须说是让德国的飞机炸的,然后他就得意地哈哈大笑,他的脸上布满顽童般的恶作剧的笑容。他告诉我一个作家应该大胆地。毫无愧色地撒谎,不但要虚构小说,而且可以虚构个人的经历。他还教导我,一个作家应该避开繁华的城市,到自己的家乡定居,就像一棵树必须把根扎在土地上一样。我很想按照他的教导去做,但我的家乡经常停电,水又苦又涩,冬天又没有取暖的设备,我害怕艰苦,所以至今没有回去。

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至今我也没把福克纳那本《喧哗与骚动》读完,但我把那个美国教授送我的那本福克纳相册放在我的案头上,每当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时,就与他交谈一次。我承认他是我的导师,但我也曾经大言不惭地对他说:"嗨,老头子,我也有超过你的地方!"我看到他的脸上浮现出讥讽的笑容;然后他就对我说:"说说看,你在哪些地方超过了我。"我说:"你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始终是一个县,而我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就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变成了一个非常现代的城市。在我的新作《丰乳肥臀》里,我让高密东北乡盖起了许多高楼大厦,还增添了许多现代化的娱乐设施。另外我的胆子也比你大,你写的只是你那块地方上的事情,而我敢于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我的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里发生过。我的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根本就没有山,但我硬给它挪来了一座山;那里也没有沙漠,我硬给它创造了一片沙漠;那里也没有沼泽,我给它弄来了一片沼泽;还有森林、湖泊。狮子、老虎……都是我给它编造出来的。近年来不断地有一些外国学生和翻译家到高密东北乡去看我在小说中描写过的那些东西,他们到了那里一看,全都大失所望,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荒凉的平原,和平原上的一些毫无特色的村子。"福克纳打断我的话,冷冷地对我说:"后起的强盗总是比前辈的强盗更大胆!"

我的高密东北乡是我开创的一个文学的共和国,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时,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当然,有一些大胆的强盗也造我的反,而我也必须向他们投降。我的高密东北乡系列小说出宠后,也有一些当地人对我提出抗议,他们骂我是一个背叛家乡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多次写文章解释,我对他们说:高密东北乡是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地理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一个开放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封闭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在我童年经验的基础上想象出来的一个文学的幻境;我努力地要使它成为中国的缩影,我努力地想使那里的痛苦和欢乐,与全人类的痛苦和欢乐保持一致,我努力地想使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能够打动各个国家的读者,这将是我终生的奋斗目标。

现在,我终于踏上了我的导师福克纳大叔的国土。我希望能在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他的背影,我认识他那身破衣服,认识他那只大烟斗,我熟悉他身上那股混合着马粪和烟草的气味,我熟悉他那醉汉般的摇摇晃晃的步伐。如果发现了他,我就会在他的背后大喊一声:"福克纳大叔,我来了!"

老枪.宝刀--莫言小说精短系列 本书目录

福克纳大叔,你好吗

(代前言)

姑妈的宝刀

屠户的女儿

麻风的儿子

遥远的亲人

祖母的门牙

老枪

三匹马

蝗虫奇谈

马驹横穿沼泽

学习蒲松龄

奇遇

人与兽

儿子的敌人

凌乱战争印象

革命浪漫主义

白扬林里的战斗

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狼

枣木凳子摩托车

老枪.宝刀--莫言小说精短系列 文章节选

他悄悄地抬起枪来,枪托抵到肩头,枪口对准了那一群越聚越紧的野鸭。太阳又缺了一块,已经歪七扭八不成模样。野鸭子有的趴下去,有的站着,有的低飞一下又落下来。他想,是时候,该开枪了,但他没有开枪。他用手去摸索扳机时,突然感到极大的不方便,他痛苦地想到了自己的食指。它缺了两节,只剩下最后一节,像一根树桩子一样疤扭着蹲在中指和拇指之间。

那时候,他只有六岁,娘给爹送殡回来,穿一件白布大褂,腰里扎一根麻辫子,披散着头发,眼皮肿得透明,眼睛变得又细又长,射出了两道水汪汪阴森森的目光。娘叫着他的名字说:"大锁,你过来。"他畏畏缩缩地走过去。娘一把抓住他的手,硬咽了两声,像吞咽硬物似的抻了神脖子,说:"大锁,你爹死了,你知道吗?"他点点头,听着娘又说:"你爹死了,死了就活不了了,你知道吗?"他迷惘地看着娘,用力点着头。"你知道你爹是怎么死的吗?"娘说:"你爹是让这支枪打死的,这支枪是你奶奶传下来的。你再也不要动它,我把它挂在墙上,你要天天看着它,看着它你就要想着你爹,你要好好念书,混出个人样来,给祖宗争口气。"他听着娘的话,感到似懂非懂,只是用力点着头。

那支枪就挂在屋里的山墙上,山墙被几十年的烟熏得乌黑发亮。他天天看到那支枪。后来他从一年级升到二年级,每天晚上,娘都在山墙上挂一盏煤油灯,照着他,让他看书。他一看到书上的黑字就头晕,他一直想着这支枪,一直想着这支枪的故事。荒凉原野里的风从窗棂里灌进来,推拉着毛笔头儿一样的油灯火苗,火苗上端摇曳着一股黑烟。他似乎在盯着书,却一直感觉到这支枪的灵性,他甚至听到了枪在咯咯吱吱响。他像见到蛇一样,既想看它又怕看它。它挂在那儿,枪苗子冲下枪托子冲上,枪身上发出阴郁的黑色光芒。那个装火药的卡腰葫芦挂在枪的一侧,与枪交叠在一起,葫芦的细腰压着枪机,葫芦是金红色的,大头朝下小头朝上。枪和葫芦挂得那样高,挂得那样漂亮。古老的山墙上挂着古老的枪和古老的葫芦,搅得他心神不宁。有一天晚上,他踩着高板凳把枪和葫芦摘下来,放在灯下端详着。提着沉重的枪,他感到心里痛楚难忍。就在这时候,娘从另一间屋里走过来。娘还不到四十岁,头发已经花白,娘说:"锁儿,你在干什么?"他一手提枪一手提葫芦愣在那儿。娘问:"你在学校里考第几?"他说:"倒数第二。"娘说:"你好不争气!你把枪挂起来!"他执拗地说:"不,我要去杀--"娘对准他的嘴打了一巴掌,说:"挂起它来。你只有好好念书,记着吧。"他挂好枪,娘到灶上去拿来一把菜刀,平静地说:"你伸出食指来。"他顺从地伸出食指。娘把他的食指按到炕沿上,他惊恐不安地扭动着身子,娘说:"别动。"娘说:"你要记住,不要动那枪。"她举起菜刀,菜刀闪着寒光落下来,他感到一阵猛烈的震颤从指尖传导到肩头,脊椎紧张地弓起来。鲜血缓慢地从断指上渗出来。娘哭着,用一把生石灰给他止住了血……

看着半节残指,他鼻子发酸。有多少日子没吃过肉了?记不清啦。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吃过的肉。好像从来没有吃够过一次肉。那天看到肥胖的野鸭,马上又想到肉。马上又想到枪,娘为了枪剁掉他一截手指,想起来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到底是摘下了枪,在昨天下午。枪身上落着铜钱厚的灰尘,四面八方连结着蛛网。牛皮的枪带已被虫子咬烂了,一动就断了。葫芦里还有很多火药,他倒出药来晒,发现了金黄色的一颗引火帽。兴奋得手抖,拿着引火帽,唯一的一颗,马上想到爹,感到运气好,现在到哪里去弄这种引火帽呢……我没钱,我有钱也弄不到肉票;我笨,我不笨也捞不到上学,上了学又有什么用?看着断指,他安慰着自己。娘只剁去了他一个指尖,后来伤口化脓,又烂去了一节,才成了这个样子。想着往事,他对这群羽毛丰满的野鸭充满了仇恨,我要打死你们,非把你们全打死不可!我要吃你们,连你们的骨头都嚼烂咽下去。他想,它们的骨头一定又脆又香。他把中指伸进扳机圈。

他还是没扣扳机。因为,又一群野鸭从空中盘旋着落下来,也如一团旋转的彩云。泥渚上的野鸭全乱了,有的在地上跺脚,有的飞起来,不知是对同类的到来表示欢迎还是表示愤怒。他懊恼地看着乱纷纷的鸭群,轻轻地把枪抽了回来。太阳变成了尖尖的红薯形状,射出绿幽幽和紫灿灿的光线。那只金环蜻蜓被野鸭惊动,贴着水面飞过来,落在了他的掩体上。它用六只足抱住一个高粱叶,把长长的箍着金环的尾巴垂下来。他看到蜻蜓眼睛上那两个明亮的光点。鸭群渐渐收拢,平静,被鸭足点破的水面渐渐向四周扩散着同心圆,圆与圆碰撞,挤起一道道皱折。

两群鸭合成了一群。他想,要是有一张大网,迅疾地罩过去……但是他知道自己没有网,他只有枪。

老枪.宝刀--莫言小说精短系列 作者介绍

莫言,1955年出生于山东高密,著有长篇小说七部:《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苔之歌》、《十三步》、《酒国》、《食草家族》、《丰乳肥臀》、《红树林》;另有中短篇小说集多种,和《莫言文集》(五卷本)。莫言作品的想象力奇崛丰富,使他不仅成为中国当代最杰出的小说家,而且在世界上很多国家享有极高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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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1 9: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