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孚 |
释义 | § 简介 陈孚,字刚中,无台临海人。生于元太宗十二年,卒于成宗大德七年,年六十四岁。天才过人,任侠不羁,至元中以布衣上大一统,赋署为上蔡书院山长。调翰林国史院编修官,摄礼部郎中副梁,曾使安南世子陈日尊不出迎。又不延使由阳中门入孚,三次作书责之辞直气壮,迄不辱命,使还除翰林待制大德中,(公元一三零二年左右)历古州路总管府治中卒,追封海陵郡公谧文惠。孚著有观光橐一卷,交州囊一卷,玉堂囊一卷,附录一卷,(均四库总目)并行于世。 陈孚(1259~1309),字刚中,号勿庵,临海县太平乡石唐里(今白水洋镇松里)人。《元 史》有传。称其“幼清峻颖悟,读书过目辄成诵,终身不忘。”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陈孚将其所作的《大一统赋》献给朝廷,受到青睐,授临海上蔡书院山长,任满后升翰林国史院编修官,擢奉训大夫、礼部郎中。元至二十九年(1292),朝廷任命陈孚为五品副使,随梁肃出使安南(即今越南)。至元三十年(1293)正月,陈孚等至安南。按当时安南接待中国使者礼节,安南世子应开中门,亲自前往郊外迎候。但是,安南世子陈日【火旁尊字】却以丁忧为由,派“陪臣”,开边门迎接。陈孚对安南国这种不友好、不礼貌的行为,极为气愤,立即返回使馆,连续给安南世子写子三封信,指出这种不友好的行为是错误的,迫使对方按正常礼仪接待,从而维护了国家的尊严。[1] § 介绍 陈孚出使安南,未尝辱命。按常规回国后应委以重任。但当时蒙古统治者在人才使用上,实行民族歧视,它把自己统治下的人分为4等:一是蒙古人,属自己人;二是色目人,指近东及中东—带较早与其合作的人;三是汉人,指原金朝统治区域而归属较早的人;四是南人,指南宋统治地区最后被征服的人。陈孚是南人,当然不能重用。所以,先后只任翰林待制及建德、衢州、台州三路治中(相当于这个地区行政领导的第三把手)等职。他在这种情况下,仍不顾歧视和个人的安危,尽力做好护民工作。大德七年(1303),台州大旱,百姓无食,路上常有饿死 者,不堪目睹。这时,陈孚就如实将台州的灾情上书江浙行省浙东元帅脱欢察儿,要求“发粟赈济”,但是,脱欢察儿贪渎成性仍“怙势立威不恤民隐”,并威胁下属州县,严刑镇压不满的人。这时,陈孚拍案而起说:。使吾民日至莩死不救者,脱欢察儿也。”于是,他就向宣抚使上书,控告脱欢察儿“不法蠹民”的十九条罪状。接着,宣抚使查实了脱欢察儿的罪行作了严肃查办。并命有司“发仓赈济,民赖以全活者众”。这时,谁也想不到,陈孚却为解决台州百姓赈济问题,日夜奔波,积劳成疾,—病不起,卒于台州路治中任上,终年64岁。墓建在现白水洋镇杨岙前园。 陈孚一生业绩卓著,载入史册。其实,在当时社会中,他的诗作比他的业绩影响更大。《元史》称他“天才过人,性任侠不羁,其为诗文,大抵援笔即成喊,不事雕斫。”明张纶言在《林泉随笔》中评论说:“陈刚中之诗豪迈卓异,每每惊人。其《题范增墓》云:‘七十衰翁两鬓霜,西来一笑火咸阳;平生奇计无他事,只劝鸿门杀汉王。’《博浪沙》云:‘一击车中胆气高,祖龙社稷已惊摇;如何十二金人外,犹有民间铁未消。’此皆有出人意外之见,较之杜牧《赤壁》、《项羽庙》二诗庶几近之。而他作亦不减此云。”《元代文学史》一书评论陈孚“五言古诗有简谈之风”,可以《烟寺晚钟》为代表:“山深不见寺,藤阴锁修竹。忽闻疏钟声,白云满空谷。老僧汲水归,松露堕衣绿。钟残寺门掩,山鸟自争宿。”他的“七律整丽匀和”可以《鄂渚晚眺》(即《登黄鹤楼》)为代表…… 陈孚一生著作甚富,著有《天游稿》、《观光稿》、《玉堂稿》、《交州稿》、《桐江稿》、《柯山稿》等。目前,临海市博物馆存有《观光稿》、《交州稿》、《玉堂稿》。观其内容,则是一职一稿或一地—稿。“观光”则反映其进京时的一路风光;“交州”,则记述其出使安南往返之事;“玉堂”,则是他在任职翰林期间之作。 “仙人黄鹤何的返?搔首踟蹰无限情。”陈孚仙逝已近七百年了,但是,他的《登黄鹤楼》、《黄鹤楼歌》二首诗,仍伴随着黄鹤楼,永留人间,让人吟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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