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驰名在先 |
释义 | § 简介 驰名在先原则(FIRST TO BE WELL-KNOWN PRINCIPLE) 这是商标取得保护的特别渠道,目的是为了弥补严格适用注册在先原则有时可能产生的不公平后果。该原则由《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备注 1925年海牙文本首先规定的,最早只适用于商品商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商标法律条约》将这一原则适用于服务商标。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