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香港入境事务处 |
释义 | § 概述 【入境事务处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辖下的纪律部门。香港回归前称为人民入境事务处,成立于1961年8月4日,初期主要工作是执行海、空出入境管制,打击出入境犯罪活动,签发旅行证件及签证。1965年8月1日,从香港警务处接管了罗湖出入境管制工作。1977年4月20日与人事登记处合并,随后亦于1979年7月1日接管注册总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等工作。回归后,入境事务处增加了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游说各国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待遇,并执行《香港基本法》内有关居留权条文等任务。而入境事务处处长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现任入境事务处处长为黎国栋。 § 主要公共服务及职责 入境事务处火炭办事处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制(自1961年起) 签发旅行证件及签证(自1961年起) 侦查和检控违反入境法例人士(自1961年起) 把非法入境者遣返原居地(自1961年起) 生死登记总处: 办理出生、死亡及人事登记手续(自1977年起) 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身份证(自1977年起) 婚姻登记处: 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自1979年起) 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自1996年起) 处理国籍事宜(自1983年起) § 历任处长 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 穆雅 (1961年-1965年) 戈立 (1965年-1974年) 罗兰士 (1974年-1978年) 布立之 (1978年-1983年) 贾达德 (1983年-1989年) 梁铭彦 (1989年-1996年) 叶刘淑仪(1996年-1997年) 入境事务处处长 叶刘淑仪(1997年-1998年) 李少光 (1998年-2002年) 黎栋国 (2002年-) § 分区办事处 东九龙办事处 香港入境事务处东九龙办事处位于香港蓝田汇景广场第二层,为九龙东市民提供香港特区护照签发、缴交外籍家庭佣工征款、“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等服务。办事处门外有小贩提供售卖护照保护胶套,每个大约港币十二至二十元正。 § 服务范围 接受香港特别行政旅行证件的申请,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签证身份书、香港特区回港证及海员身份证及签发上述证件 接受及办理下列人士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根据受聘身份或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人士(不包括“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补充劳工计划”和“资本投资者计划”来港的人士及在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教资会)获准来港就业的内地学生及其受养人) 以学生身份在港逗留人士(不包括内地人士) 持单程通行证由内地来港人士 访港人士(内地人士不在此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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