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十六郡 |
释义 | § 三十六郡 : sān shí liù jùn § 注解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六年)分全国为三十六郡。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 "裴骃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 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 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 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 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 "清姚鼐《复谈孝廉书》:"按《秦始皇纪》,分天下为三十六 郡在其二十六年,迄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 南海,是已为三十九郡。至秦亡时,或更有分合,不知凡若干 郡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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