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刚中 |
释义 | § 姓名 郑刚中 § 简介 [公元一o八八年至一一五四年]字亨仲,婺州金华人。生於宋哲宗元佑三年,卒于高宗 绍兴 二十四年,年六十七岁。登绍兴进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抚副使,治蜀颇有方略,威震境内。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后桧怒其在蜀专擅,罢责桂阳军居住。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桧死,追谥忠愍。刚中著有北山集(一名腹笑编)三十卷,《四库总目》又有周易窥余、经史专音等,并传於世。 § 郑刚中详细介绍 郑刚中,字亨仲,号北山,金华曹宅郭门村人,南宋抗金名将。绍兴二年(1132年),郑刚中以第三名进士及第,授左文林郎,任温州判官。赴任时正遇温州罕见旱灾,郑刚中提出“以工代赈”得以缓解灾情。因郑在任温州判官时政绩显著,于绍兴六(1136年),经秦桧荐举,任刺令所删定官,其时政要务见解受高宗赏识,不久即升任宣义郎,不过一年,又兼授太常博士。 时金兵入侵,朝中主战派、主和派斗争激烈。郑刚中不因秦桧荐举之恩而主和,反而多次上奏力陈议和之弊,并力保因主战得罪秦桧的同仁胡铨。郑虽因此得罪秦桧,却更令高宗欣赏其胆识,升任他为宗正少卿,后又任秘书少卿。郑任川陕宣谕史、川陕宣抚副使等职时,两次与金军使者谈判地界划分,坚持原则,保住了南宋的险要位置。后继任四川宣抚副使,在蜀六年整顿军旅,增武备,储积粮草,安抚百姓,使金军不敢轻举妄动。时有谚曰:“宗泽如猛虎在北,刚中如伏罴在西。” 秦桧知蜀中富,令献金3万两并加派赋税。刚中不听命,加以拒绝。秦桧发怒,以赵不弃为四川财赋总领官,入川取代郑职权。郑又拒不执行。秦桧怒极,使计诬陷郑。绍兴十九年(114年),郑刚中被召回京,罢免其四川宣抚副使之职,谪为桂阳军,予以流放。并一谪再谪。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五月二十三日,郑刚中在迁途中因病去世,时年47岁,与其生日同月同日。直至桧死后,郑刚中案得以平反,恢复其资政殿学士的官职,追谥“忠愍”。 郑刚中一生著有《北山集》、《周易窥余》、《经史专音》、《论语解》、《孟子解》等。郑24岁始离故乡金华,对故乡怀有深厚的感情,长期在陕西、四川等地任官为民,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只有借诗遥寄。一首《怀山居》:“春浅酒寒人密座,花深雨细蝶移枝。十年未解作归计,此恨故园莺自知。”怀乡之情满溢。他也曾回故乡,并常游北山、大佛寺等,留下“终日徘徊得好凉,一怀炎暑变冰霜,会须日上出山去,更看芙荷生夜香”等诗篇。 § 相关条目 历史 画家 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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