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行花烛 |
释义 | § 民俗介绍 浙江省台州地区和广州珠江地区从前有一风俗,叫做“重行花烛”又称“再行金婚”。就是夫妻结婚满六十年,再举行一次婚礼,祝贺两老一生恩爱,福寿双全。重行花烛的老夫妇要具备两条:一是原配夫妻;二是有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八种亲属齐全。 § 重行花烛 重行花烛 的仪式比婚礼还要隆重。重行婚礼前,老太太先回娘家小住数日。到重行婚礼这一天,老太太头戴凤冠,身着霞帔,从娘家乘坐花轿起身。到达夫家时,出来迎接的不是丈夫,而是儿子和女婿。老夫老妻拜过天地、祖宗之后,再“坐席尊”。老夫妻俩面朝南方,坐在两把高椅子上。东西两边各搭起五个台烛,烛台后边各放一张低一点的椅子,各坐一位“十全大福”的老太太。“十全大福”是指:丈夫健在,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八种亲属齐全,老夫妻身体硬朗,家庭经济宽裕。这十位老太太头戴凉帽圈,身穿花衫袄,相伴作陪。 接着,两老的儿孙们上堂叩拜,老两口高坐堂上,含笑点头。如遇亲友来贺,老两口才起立招呼。叩拜、祝贺时,堂前鼓乐交奏,鞭炮齐鸣。礼毕,客人到厅堂吃“暖堂酒”。第二天再办酒饭招待亲戚、邻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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