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邵君明 |
释义 | § 简介 邵君明 (1945~1990),沂南县邵家湖村人,革命烈士、公安二级英雄模范。中专文化。1963年1月应征入伍。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部队任战士、黑龙江建设农场保卫科干事、农场公安分局民警、股长、副局长等职,1988年5月,调沂水县公安局三十里堡派出所任民警,1989年5月任所长。 § 人物简历 1990年8月15日,适逢三十里堡大集,邵带领几名干警维持市场秩序,中午回所后,接到群众报案:莒县阎庄镇段家山沟村段兴升在集市上持刀抢劫,将后河村女青年马永香打伤后,抢劫现金和物品逃跑。他接到报案后,饭没顾得上吃,即带一名联防队员,驾摩托车火速向段家沟村追去。下午三点钟赶到段犯住处时,段犯紧关大门,邵反复喊话,段犯仍闭门不出。此时,邵警觉到罪犯可能行凶拒捕,就急速掏出了手枪,就在这时,门突然敞开,段腰捆已点燃的炸药包,一只脚迈出门挡板并狂叫“我叫你们一个也活不成”。欲冲向门外围观的人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邵高声喊“快闪开!快闪开!”边用手把一女青年推出险区,并一个箭步冲上去,用身躯挡住了穷凶极恶的罪犯。随着一声巨响,凶犯当场毙命,邵君明不幸壮烈牺牲。邵君明多次受到部队的嘉奖,五次被评为五好战士。退伍到黑龙江农场公安分局工作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82年在抓获盗窃集团主犯杨占军三兄弟时,凶犯持双管猎枪行凶拒捕,他临危不惧,以公安干警的凛然正气震慑了凶犯,使其放下武器束手就擒。1983年春节前,农场一栋住房失火,他带头救火,消防车一到,便抢过水枪,用顽强的毅力喷射了两个多小时,致使全身衣服冻成冰甲,许多在场职工感动地流下了热泪。调沂水县工作后,被安排当一名普通民警,他毫无怨言,把全部心血倾注到工作上。三十里堡地处沂水、莒县、沂南三县交界处,是个较大的传统农贸集市。他到职初期,集市上欺行霸市、明抢暗诈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他决心改变这种状况,同全所干警一起,翻山越岭、走村串户,跑遍了几十个村庄,寻根摸底,惩治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为追捕一扒窃分子,他跑掉了鞋,光着脚追出了几华里,终于将罪犯抓捕归案。在抓捕海子后村逃犯时,15次抓捕未果,最后他亲手把罪犯抓获。1989年冬一个深夜,一司机敲门报案:途经兖石公路许家湖乡后坡路段时有人扒车盗窃,尽管发案地点不属他所管辖区,但他二话没说,带一名民警直奔发案地点,当场抓获一作案分子,经连夜突审,顺藤摸瓜,第二天连续作战,抓获罪犯8名,破积案80余起,将这个长期在公路进行盗窃的犯罪团伙一网打尽。两年来,三十里堡派出所破获刑事案件143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25名,查处各类治安案件73起,调处民间纠纷52起。他亲手在集市抓获扒窃、诈骗、流氓等违法犯罪分子66名。三十里堡派出所连年被评为先进集体,邵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有的不法分子写匿名信,恐吓他“整不了你老邵,总整得了你上学的孩子”。他斩钉截铁地说:“怕这些人吓唬,我头上就不戴这枚国徽!”他对自己要求严,对爱人和孩子要求更严。他家中最值钱的是一台14英寸黑白电视机,他除了配发的几套警服外,别无像样衣服,两件衬衫都打了补丁。牺牲时赤脚穿着一双露脚趾头的军用胶鞋。但对他人的疾苦却时刻挂在心上。他到职第四天得知民警郭敬民长期患病,便去探望。春耕秋种,又送去化肥。乡政府炊事员张恩晋的老母、妹妹同时住院,他带头捐资相助。他从事公安工作20年,从不以权谋私。在东北农场工作时,一名老职工为将两个孩子转为城镇户口,向他送礼1100元,他婉言谢绝。他最崇尚列宁讲的“第一是学习、第二是学习,第三还是学习”这段话。平时,他刻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文化知识。为搞好公安工作,他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他兼任两处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讲课时,结合实际案例认真备课、授课,倍受师生欢迎。邵君明牺牲后,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于1990年11月21日召开《邵君明烈士命名大会》,中共山东省委追认他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他为二级英雄模范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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