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赵希愚 |
释义 | § 概述 赵希愚(1915~1971) 曾用名赵希育、赵敏之、郝浩、朱逸民。11月11日出生于陕西省商南县。193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后任共青团陕西省委宣传部长。 § 经历 1936年10月,赵希愚转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3月在西安被国民党逮捕,判处无期徒刑。1937年9月,国共再次合作后,被营救出狱,派往延安中共党校学习。抗日战争时期,曾任省委巡视员、代专员、县委书记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十八军政治部宣传部长、《豫西日报》社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陕西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西北《群众日报》社社长,中央西北区工作部办公室主任,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组长,鞍山市委书记,鞍钢党委书记等职务。1964年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被诬陷,惨遭折磨。 1971年10月,赵希愚含冤去世,终年56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赵希愚冤案得到平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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